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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副刊】酒後開車的受刑人故事

2006/10/18 06:00

◎文曄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標語,有如早期「殺朱拔毛,反攻大陸,收復國土,拯救同胞」及後來的「以三民主義光復大陸」的政治標語一樣,到處可見。但在早期的高層黨政官員或一般百姓,對這些政治標語卻視若無睹、聽而不聞,我行我素,根本沒有為反攻大陸而臥薪嘗膽,過儉樸的生活。後來更以自強活動等虛偽的名目,享盡人生樂趣,現今為了要維護交通安全,減少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生命傷亡,才規定喝酒過量不得開車,且進一步倡導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並在重要道路以標語揭示提醒國人,注意遵行。但是根據新聞報導或警方統計,在深夜或清晨發生車禍造成傷亡的,幾乎都是酒後駕車所致。這種害人損己的傻事,應該加強反省、遏止。

筆者曾聽聞有位日本某大企業的高級幹部,因喝酒開車而兩度被判刑,最後入獄服刑的故事,特別披露,以讓國人警惕、參考。這位當事人有一次去參加一棟大廈的上樑典禮。在宴席上喝酒喝得興高采烈的時候,他的上司來電說有要事,希望他能趕快回公司。他雖然向上司表示自己已經喝了些酒,但他的上司似乎不甚在意,結果他帶著濃厚的酒氣駕車回公司途中,遇到警察路檢,他向警察說明:自己是殷勤誠實的某公司幹部,雖喝了一點酒,但因公司在附近不會礙事,請其原諒。

但是,卻因為過去有幾次違反車速限制的紀錄,所以依違反道路交通法被判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三年。但在緩刑期間又因無照駕駛,送朋友到附近車站,被警察臨檢,終於被判有期徒刑三個月,且前科的緩刑也被取消。在他離開家門要入獄服刑時,就以善意欺騙在就讀小學的小孩,說要到國外出差暫時不能回家。小孩因不知其真實情況,還開開心心地對父親說要買禮物回來喔,天真地送父親離開家門。

在監獄每週只能洗兩次澡,從早到晚都要在亞鉛工場做鋁窗框的組合工作。而夜間幾乎都無法入眠,且違反交通規則的受刑人不斷入獄,想都沒想到違反交通法的人會有那麼多。有的受刑者因死亡車禍逃亡,被判重刑。因此在服刑中妻離子散、房子也變賣掉,出獄後又要負損害賠償的責任而終日痛苦不堪。這位某企業幹部,在獨居房經常想到家中可愛的小孩,而淚流滿面。且入獄初期因要打掃廁所,內心很不服氣。但你不做誰要做呢?所以也學到人生是能做的都要做的習慣。監獄是個使人徹底反省,一切從零開始的地方。

這位違反交通法的受刑人,敘述很多繁雜的獄中生活或其他受刑人更悲慘的遭遇事例。因受限於篇幅無法充分介紹,只介紹這位受刑人的故事。

這位受刑人出獄後,每次坐上車手握方向盤時,眼前自然而然就浮現監獄裡的一塊石碑,刻著「要反省過錯,誓言重新做有益社會的正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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