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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創法》子法研修釋利多 國家戰略文創納投資抵減最高50%

2023/05/12 12:57

在立法院各黨團支持下,今(12)日《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修法三讀通過。文化部同時宣布加速子法研修工作,相關產業將可每年最高抵減所得稅額總額50%。(文化部提供)

〔記者凌美雪/台北報導〕立法院今(12)日三讀通過修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文化部表示,國家戰略產業首度納入投資抵減,文化部已加速子法研修工作,相關產業將可每年最高抵減所得稅額總額50%,文化部目前已逐漸收攏業界意見,將儘速於跨部會協商後公佈相關子法,同時亦將輔以投資、補助資源整合等各項政策工具,期盼加速國家戰略重點文創產業發展,共同壯大台灣內容成為文化黑潮。

文化部指出,為促進我國原生文化內容智慧財產開發、產製及流通,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等營利事業,投資行政院核定「國家戰略重點文化創意產業」文創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專案,並達2年以上,可在投資額20%以內,自有應納營所稅年度起5年內,每年最高抵減所得稅額總額50%。

此外,個人亦即天使投資人,投資高風險新創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以及由國發基金共同投資的專案,現金投資50萬元,並持有達2年以上,可在投資額50%以內,自持有屆滿2年的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內減除最多300萬元。

對於新法將上路,文策院董事長蔡嘉駿表示,內容產業業者對文創法修正的投資抵減同感振奮。目前已經有數個由國內大型金控集團、電信公司,甚至是跨國媒體集團已經與文策院積極洽談投資合作計畫。蔡嘉駿預估隨著投資抵減的政策利多帶動下,文策院將可與民間在5年內共同投資20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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