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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副刊.王丹專欄】 怎麼看待禁止蒙面的法令

2019/10/09 05:30

◎王丹

◎王丹

隨著香港逆權運動的不屈不撓的發展,港府的壓制力道也愈來愈重。前不久,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宣布,援引緊急條例,以行政命令推出禁令,禁止香港人在參加集會抗議的時候蒙面。這條法令一公布,當然激起港人更大的反彈,港人照舊蒙面上街,禁令頓時成為一紙空文。不過,圍繞這個問題的討論,可以拿出來做為一個例子,讓我們練習如何全面思考一個問題。

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在討論中,也有一些人提出一個觀點:在很多西方民主國家,而且在已經民主化了的台灣,也有集會遊行的時候禁止蒙面的法令。法令的目的,是防止有人逃避法律責任,因此港府頒布這個法令,並無可指責之處。同樣的法令,為什麼在別的國家沒問題,在香港就成為惡法?這不是不公平嗎?

這樣的論點,聽起來相當有說服力,但如果我們能夠學會全面地看待一個問題,就會發現其實這個論點存在很多問題。首先,用「西方民主國家也有類似法令」來做為香港頒布這樣的法令並沒有錯的理由,本身存在邏輯上的漏洞。因為,如果僅僅因為西方國家有類似法令,香港就可以有樣學樣的話,那麼,美國也有普選,為什麼香港就沒有普選?這不就是雙重標準了嗎?事實上,不同國家的立法背景和環境各有不同,不應當簡單地進行類比。這是邏輯上的問題。

其次,西方國家和台灣,其政治環境都有相當程度的民主發展的保障。在民主國家,不戴面具,基本上不用擔心會受到不公正的司法迫害;而香港的情況完全不同,在香港,一國兩制已經蕩然無存,警察暴力肆無忌憚,中共的影響無所不在,這已經不是一個令人相信司法公正的政治環境,在這樣的情況下,戴上面具自我保護是有充分理由的。這是現實上的問題。

第三,雖然西方民主國家也有類似的法令,但這並不代表這個法令就一定是正確的。事實上,對於禁止蒙面的法令,就是在西方國家,也飽受人權團體的質疑;在台灣,早就有民進黨立委提案,希望刪除對於表達自由的限制條款,包括禁止蒙面的規定。從實務操作的角度講,不管是西方國家還是台灣,儘管紙面上有這樣的禁令,但是具體操作上很少真的使用,因此被成為「靜止的法律」。顯然,以西方國家有這樣法令,做為香港也就可以有這樣的法令的藉口,等於變相認為西方國家的一切都是對的,這不是太荒謬了嗎?這是判斷上的問題。

最後,一個法令的制定和實施,還有立法的動機和時機的問題。在香港的大規模抗爭已經持續了四個月的情況下,當局應當做的,是如何採取措施,平緩民眾的情緒,穩定動盪的局勢。但是禁止蒙面的法令的頒布,起的作用適得其反,肯定會激發民眾更大的反彈,這一點,任何人事先都可以想像得到,港府也不會不知道。但是港府依然一意孤行,這樣的法令制定的動機就很值得懷疑,到底是要平息事態,還是故意要激化事態呢?如果一個法令,制定的動機是惡的,那麼這個法令在當下自然就是惡法。這是動機上的問題。

因此,無論是從邏輯層面還是現實層面,無論是從正確判斷出發還是從動機的考量出發,儘管西方國家也有類似的禁令,但是港府在目前的事態下發布這個法令,本身就是惡法。上述那個聽起來似乎很有道理的論點,如果這樣全面地進行分析,就會發現是根本站不住腳的。我舉這個例子,就是要說明,很多論點,表面上看起來很有道理,但是我們必須做更深入的思考,才能下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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