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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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副刊.閱讀小說】 陳玠安/洋裝的口袋

2020/10/19 05:30

圖◎michun

◎陳玠安 圖◎michun

1

相見的最後一天,他赤裸身子,在半透光的窗戶前,打開那瓶七五○毫升的礦泉水。

他喝得比較慢,留下一些些,遞給我。

我也裸著身,接過大瓶水,一起在窗前,沒有說話,看著外頭最高的建築物。

滿確定我們看的是同一棟建築物,它被髒空氣包圍,剛剛點起了夕陽時該有的燈。

冬天的夕陽來得早一些。天黑前,我們還會在這裡多久?

在那之後呢?

2

碼頭邊的車輛不多,這個天氣,不用開冷氣,不用發引擎。

他問我昨天的電影看得如何,我問他今天會議還好嗎。坐在車裡,兩雙眼神直直地望向河濱。

電影普通,會議也普通。「妳今天穿得很美。」

是嗎?因為是他送的洋裝嗎?

語氣怎麼這麼地漫不經心呢?

有一輛車靠近,停在離我們三個停車位的距離。一家子人,下了車,小孩喧鬧拿著氣球往前衝,跌了一跤,哭了。

「等等換我開吧。妳別開夜車。」

車內的音樂剛好放完,無聲之間,他別過頭來,托著我的臉,吻我。

那是我們認識以來,最短,也最輕的一個吻了。比起最初認識時的青澀之吻,還更輕。吻完,他依然托著我的臉,四目相接,我的眼神應該是疑惑吧,但他的眼神更是辨別不出。

放下我的臉,他牽起我的手,「真的很漂亮,妳今天。」

那為什麼不多吻一點?

「你怎麼了嗎?」我忍不住問。

他沒說話,又把眼神看向河濱。手依然牽著,可我沒有感受到他想要表達的事情。

我把手放開,有一股想質問他的怒氣,他卻沒有反應,只把手放上方向盤,「等等我來開吧。」

回家路上,我們聽著隨意的廣播歌曲,那並不是平常會發生的事。河濱回家路上,我們習慣聽孫燕姿,那是我們的規矩與祕密,那天,只有煩人的廣播節目。「等等記得買水回家,家裡沒水了」

我沒有應聲。

3

試穿洋裝時,我並沒有覺得特別適合我,「不,自己看不準,真的非常適合妳。」我被說服了,而且那天是我們結婚紀念日,沒有理由破壞他的好意。

後來幾次,他偶爾問,「你怎麼都沒怎麼穿那件洋裝?」

坦白說,我還是覺得不大適合我,可能那上頭有一個既不是裝飾又像裝飾的小口袋,我不喜歡這種無用的設計。

但我只是說,「要在更好的場合穿吧!」

「哪有什麼場合不場合,又不是什麼招搖的衣服。」他總是會蹙眉低聲地抱怨。

某一天,看音樂會匆忙,我沒多想要怎麼穿衣服,換上了那件洋裝。一整個晚上,我都在期望他對於我這個舉動說些什麼。會稱讚我嗎?會開心嗎?

看完音樂會出來,搭捷運的路上,他突然說,「你今天怎麼了?」

列車正好是最嘈雜的時刻,那句話聽起來,模模糊糊,不清不楚。講完,他拿起手機,迅速替我拍了張照片。

應該超級醜的吧,我的表情一陣錯愕。

他就拍了那張照片。

「幹嘛突然拍照不講?」

「下次看妳穿,不知道是什麼時候囉。」

照片實在太醜了,我逼著他刪掉。

他就真的刪掉了。也沒再多說什麼。

一到家,我立刻換掉了洋裝,呆坐在工作房,把門鎖上。

沒有人敲門。他在沙發上睡了。

4

第一次去河濱,是夏天,悶熱而好天,我們開著冷氣,沒下車,把座椅拉到最底。

隔著夏日輕便的T恤,我倆撫摸著彼此,逗笑似地搔對方癢,他把身子往我靠來,刻意小心地跨上我的身體。

約定好似的,我們穿的衣服都不複雜。我替他褪下短褲,他把我防曬的罩衫脫掉。

突然間變天,下起了午後陣雨。沒時間開雨刷,窗上全是斗大的雨滴。

急忙找了個破口,他把手伸向音響,將音量轉更大,再更大,直到遮住雨聲。

雨結束了,我倆還沒。

「一閃一閃亮晶晶 好像你的身體/藏在眾多孤星之中 還是找得到你」

我伸手去把音響聲轉小一些,就小一些些吧。

「掛在天上放光明 反射我的過去/提醒我 我不再是一顆寂寞的星星」

去返河濱的路上,從此,我們都聽孫燕姿的《克卜勒》。

5

他總是記得擺著兩瓶七五○毫升的礦泉水,放在臥房的窗台上。

窗台設計有點縱深,那兩瓶水擺著,挺剛好的。

每次做完,沖洗了澡,無論誰先從浴室出來,總是只別上一條大浴巾,到窗台去補充水分。

我倆會站在窗台前大口飲水,看著那棟很醜的建築物,到了晚間,它總會閃起很俗不可耐的五光十色,我們習慣性取笑那建物到底是做些什麼業務,上頭的燈到底是誰設計的,那個紫色有多麼像邪教的火……

它一直都很忠實地存在那裡,承受著我們的笑鬧。

有那麼一陣子,很常需要補充窗台上的水。也想過要不要直接多放一些,但窗台雖有延伸,放兩瓶卻真是最剛好。

後來,有那麼一陣子,我們不太煩惱需要補水的事情了。兩瓶水,可以撐上好些時日。

「要買水嗎?」

「嗯,是不是還沒喝完?」

好像是吧。

6

結婚兩週年時,我替他買了一套西裝。

此後,他時常穿著那西裝出席各個場合。

某一天替他取乾洗回來,想起了很久沒去的河濱公園,走到臥房,看著兩瓶完好未開瓶的水。我決定在他西裝口袋裡放進一張紙條。

想說的事情很簡單,但寫來很耗神。花了我大半個小時。

沒想到,隔了一個月,他才又穿上那西裝,我送他出門,一見他關上門,轉頭我就開始哭泣。

其實,我並不知道為什麼會哭。是下意識的反應。

我既希望他發現那紙條,也不希望他察覺。

不敢待在家,不敢面對回家的他。我在外晃蕩了一整天。傳了訊息去,「我跟朋友聚,會晚歸,你先睡吧。」

我一人開著車到了河濱,放上孫燕姿的那張專輯,流著我難以分辨的淚。

多希望這時候下一場雨。

午夜才回家,因為哭泣過了量,竟然已經產生了不再忐忑的漠然。一盞燈在客廳裡,四下無人,他睡了嗎?

那盞燈下,有一張紙條。

不是我寫的,是他寫的。

我衝進臥房,他好端端地坐在床頭看平板。

我們沒說話,近乎沒有任何想法的激情,喝乾了一瓶水。

另一瓶,直到我們搬離那裡,都留在窗台。

7

離婚後,花了一點時間,離開彼此的生活圈。

沒有太多共同的朋友,有時也是好的。父母都不真的熟,有時,也是好的。

困難沒有必然,咎由自取的愛,也不只是我們的專利。

我不想再留下那件塵封的洋裝,他大概也不會留下西裝吧。

但我就想穿它那麼最後一回。像一個驚悚片的新娘,在轟隆轟隆的車廂裡,我只是一站又一站地,待在車上的位子上,不知何處去。想起那張被刪除的照片,想起他換了電話號碼後,傳來的訊息,「妳好嗎?我換成這個號碼了。」

現在,這件洋裝居然像是我的了,那個我嫌棄的小口袋,其實很是小巧而精細的設計。車子過了圓山站,從地下駛上地面,淚,於是突然被日照,滴落在洋裝上。

「親愛的,我知道,我也是。」

看最後一眼這張紙條,把紙條塞進裝滿衣物的大袋子,扔進捐衣箱。

已經過了一年了,我才做完這件事情。

「親愛的,我愛你,但是……」

已許久不見的醜怪建築物,還在閃爍著夜裡的燈吧?就算不是了,又有什麼關係呢?

那袋送捐衣物裡,沒有他送我的洋裝。

愈來愈覺得,現在,它完完整整地成為了我的洋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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