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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副刊.二十個開頭】 吳明倫/慘案歌
◎吳明倫
◎吳明倫
松本過了十分鐘以後終於想起那個面熟的男人是誰。他加快速度把眼前原本想好好享用的咖哩飯吃完,趕回去兩人相遇的那家本島人漢文書店。在進書店之前,松本在已漸漸亮起路燈的路上掃視一遍,但當然早已沒有對方的蹤影。
書店老闆不諳日文,松本仍遞上名片,無論如何老闆至少能看得懂「台灣日日新報」六個漢字、猜得出他是記者吧。老闆果然露出了友善的表情,一副會盡力配合的樣子,召喚了他正在後廳吃晚餐的兒子來翻譯。
松本形容了那男人的樣貌:年約二十、下巴有顆痣、左臉有個酒窩,高瘦駝背……透過翻譯,還沒講完,老闆就知道他在說誰:「石川,石川克之。」他買走了所有《基隆分屍慘案歌》的歌仔冊。
歌仔冊?那是什麼?
老闆隨手拿了一本極輕薄的小手冊給松本,叫兒子好好解釋給記者聽,但兒子卻說得不清不楚的。松本見多了跟產品不熟悉的商人,不急著追問,拿起冊子細看。
冊子的封面以傳統中國畫的線條單色呈現,畫著一對穿著古裝的男女,畫旁印刷了書名《運河記新歌》,松本一看便知是幾年前發生的殉情事件。打開冊子,是密密麻麻的漢字整齊有序地排列著,七字一句,四句一行。
松本勉力讀了幾句,猜想大概是以歌唱的方式傳播新聞事件,冊子即是歌詞本。原來除了報紙以外,台灣人還有這種方法。
「《基隆分屍慘案歌》在說什麼呢?」松本明知故問。老闆一說到慘案相當有興致的樣子,兒子翻譯得吃力,一直叫父親講慢一點。松本注意到,犯案細節似乎不太一樣,主角們也未沿用本名,至於是出於善意或是為了「更大的創作空間」就難說了。
石川克之當然會想把《基隆分屍慘案歌》的冊子都買走,他是世界上最不想要世人記得那件分屍案的當事人之一:加害人與被害人分別是他的父親與母親。
「你真好運,」書店父子說,「石川他要我們跟書商購買剩下的庫存,約定了兩週後會再來取。我們可以告訴他你在找他。」
「如果想聽人唱《基隆分屍慘案歌》,要去哪裡聽?」
「遊廓那邊的酒館可以找得到一些唱念歌的。」老闆的兒子聳聳肩。
石川克之的努力,終究徒然,歌已經唱出去了。
松本謝過店家父子,買了那本《運河記新歌》,就著路燈的燈光,邊抽菸邊翻了幾頁,才把書塞進口袋,回想著當年採訪這個案件時,關鍵人物們的模樣,慢慢散步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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