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自由副刊】〈洛杉磯傳真〉 集體記憶與集體遺忘

2010/12/15 06:00

◎王丹

關於集體記憶,這一理論的開創者哈伯瓦克(Maurice Halbwachs)告訴我們,第一,記憶是一種集體性的社會行為,現實中的社會組織或者機構都有其對應的集體記憶;我們的許多社會活動,經常是為了強調某些集體記憶,以強化某一人群組合的凝聚力。第二,各種集體記憶都有其對應的社會群體,人們追憶,重組過去以解釋現實的人群關係。集體記憶的理論經常用來解釋族群認同和國家認同的問題,但是,在國家暴力的施行過程中,集體記憶起的作用也是非常重要的。同時,我們還要重視集體記憶的雙胞胎弟兄──集體遺忘。

關於集體記憶,最有意思的問題就是:我們的記憶能力是有限的,我們記住哪些東西,忘記哪些東西,這個選擇的標準是什麼?這個選擇的過程,有沒有國家、社會、歷史因素的作用發生在個人身上?同樣的問題也可適用於集體遺忘:我們通常會遺忘一些事情,但是有些事情就不會遺忘,這樣的不同,又是怎樣發生的呢?這裡表面上看是心理學上的問題,但是其實也是政治學和歷史學上的問題。有學者曾經指出,集體記憶的一個特點,就是有時候集體記憶本身其實是對過去經驗的集體創造,也就是說,我們記憶的,其實並不是真實發生的。而這個結果,往往是國家借助於權力導致的。當年毛澤東上井岡山的時候,林彪只是普通的指揮官,並不能參與真正的決策;然而,「文革」開始之後,當黨章規定了林彪是毛澤東的接班人的時候,林彪在井岡山上站在毛澤東身邊的畫像全國張貼,目的是證明林彪也是黨和軍隊的締造者。這樣的集體記憶,明顯就是再創造的產物。有意思的是,當1971年林彪出逃摔死之後,所有的上述論述和畫像一律清除,在中共的黨史和軍事史上,再也沒有了林彪的名字,他一切曾經有過的真實的戰功也被抹殺。所有與毛澤東站在一起的照片,後來林彪的位置都用技術手段抹去了林的身影,而寧願在毛的身邊留下一個空白位置令人疑惑。一代元帥,就這樣被遺忘了。而這種集體遺忘,也是政治炒作的結果。同樣的一個人物,國家可以瞬間創造集體記憶來烘托他的地位,也可以轉手就製造集體遺忘,讓他成為空白。

從集體記憶到集體遺忘,很多都是國家運用權力強迫產生的。而這種強迫,其實就是暴力的展現。國家不允許你記住一些東西,於是你只好選擇遺忘。國家要求你記住一些東西,於是你就有了那樣的偽知識。因此,國家暴力的定義其實應當擴大:集體記憶和集體遺忘,一經國家權力的強迫性操弄,本身就成為國家暴力的一種。

而更有意思的問題是:國家操控下的集體記憶和集體遺忘,是怎樣得以發生成效的呢?關於遺忘,也許很簡單,箝制言論,抹殺真相就可以做到。而創造集體記憶就需要更複雜的技巧。一部假的歷史,要讓人民相信,一定要說得非常「生動」,而如何生動,涉及到極權主義如何利用種種宣傳手法蠱惑人心,這就是另外一個題目了。●

☆藝文新聞不漏接,按讚追蹤粉絲頁
☆更多重要藝文新聞訊息,請上自由藝文網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網友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