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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副刊】傳宗接代

2011/01/05 06:00

◎庄腳人

娶妻生子是為了「傳宗接代」,因此有句俗諺說「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在早期社會,如果生了女嬰,就會把孩子送給別人做「養女」,再收養他人的女嬰來做自己的「養女」。如果是生男嬰,就格外喜悅,並在孩子出生的第三、九、十五天烹煮麻油飯,與親朋好友分享,滿月(三十天)則煮「圓仔湯」宴請賓客。由此可知傳統「重男輕女」的觀念,是從嬰兒一出世就開始。

對於子女長大後的婚事,女兒若出嫁就成為夫婿家的人,嚴格來論是親戚而非家族。而兒子娶妻,身負「傳宗接代」的重任,若其妻生育男嬰,公婆便十分喜悅與高興,認為是有福氣的好媳婦並疼惜有加。所以有很多孕婦產下男嬰時,便倍感安心;但若產下女嬰,內心會充滿不安甚至落淚。這也是「重男輕女」的明顯例子。

同時,在保守封建的社會中,有些傳統技藝或家傳醫藥祕方,都只能傳授給媳婦,不能傳授給親生女兒。因為傳授給媳婦,這獨家祕方就可留在夫家;若傳授給女兒,女兒出嫁後可能會將祕方透露給女婿家人。這種心腸狹窄的陋習,也肇因於「重男輕女」。

最嚴重的重男輕女例子,莫過於遺產繼承。在當今民主法治的社會,多數國家的《民法》都規定遺產不分男女、平均繼承。但是我們的社會卻受到根深蒂固的「重男輕女」陋習所影響,仍有不少家庭要女兒書寫放棄繼承的承諾書,讓所有遺產得以完全合法地由兒子繼承。有些父母在往生前,亦設法以各種節稅名義,將財產移轉給兒子,以免往生後女兒或女婿不肯放棄繼承而徒生紛爭。

筆者最近參加某結婚宴會時,有位上了年紀的前輩就以近乎訓話的語氣向新娘建議:既然出嫁到夫家,儘管有人強調「男女平等」的觀念,或有人譏評「重男輕女」是保守陋習,但固有的風俗習慣之所以流傳,必有其因,不必事事都跟流行,而放棄古早諸多習俗規範。

換句話說,是提醒新娘既然結婚出嫁,日後應以夫家為重。

綜合以上所述,社會風氣之所以「重男輕女」,其根本原因便在於「傳宗接代」。很巧地,在那次婚宴上,有位醫生(西醫)坐在主桌,與新郎、新娘同桌,聽到「傳宗接代」的言論後,立刻站在現代科學的角度說明:人類種族的遺傳,從細胞DNA、粒線體、染色體等研究看來,女性的遺傳成分重於男性,所以過往「重男輕女」的習俗,不一定合乎科學依據。筆者好奇又再請教幾位醫師,這些醫師都表示在醫學上,所謂遺傳成分,應該是男女各占一半。因此,為了「傳宗接代」而「重男輕女」,該如何辨正或該如何作為,請諸位賢達自行斟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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