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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副刊】醫師的天賦職責應受尊重

2011/03/16 06:00

◎庄腳人

幾天前隨同台灣早期的醫師先進的後代,去訪問某醫學醫院。主要是以「醫療典範」為主題,舉行座談會。早期台灣在日本的殖民統治下,或二次大戰終戰後,中國蔣介石的戒嚴獨裁統治之下,一般人民都不許對政治有任何的發言或動作。當時大多人民的人權尊嚴,都不被尊重,而醫師是當時社會的知識分子,不但要醫治病人,為了鄉土與人民,還自告奮勇、不懼犧牲地向執政當局要求公義與公平的人民權益。因此,早期的醫療先進,不但醫病也要醫國,便觸怒了當時的執政者,而被取締打壓。

然而,在當今的自由民主社會,為政者大多也不很重視醫療的諸多難題。一般人民因久被壓抑,加上對自由民主的真諦又非了解透徹,甚至曲解誤會。以致於若干醫療機構,對醫師是救人的天命職責並不重視,而採取一般企業管理的「論件計酬」制。因而,將醫病的專業醫師視同一般上班族,在病患方面,也受歪曲的自由民主意識誤導,將醫療當做一般的商業行為,而頻頻發生醫病糾紛,甚至引發訴訟,致使原來頗受尊重的醫師尊嚴也被輕視。

筆者原來自認是個極為發達的民主動物,認為人類無論賢愚或貧富,或許有所差距,但基本人權是絕對的平等。只是對家庭、社會、國家以至人類,所盡的貢獻度不一樣而已。因此筆者的拙見是,對於從事醫療的專業醫師,其貢獻度是超越家庭、社會、國家,而是有關全人類的。因為,對醫術及醫療器材或藥品的研究發展,是訴諸全人類而非僅局限於某一人種或某一族群;而且對病患的醫療並無國界,甚至對交戰敵對國的百姓病患,也是盡其所能加予醫療。所以,從事醫療的醫師尊嚴,應無條件地被尊重。

醫師對病患的診療是以全能全責,醫好病患的病痛為天命。並非如政治人物,大多是為選票考量,而行政官僚以至司法裁判官,也大多是以職權的意識來裁量。然而,醫師醫病並非以職權意識來診斷病名,或以裁量權的意識來決定對病患施以藥物或手術的治療,完全是以天賦的職責意識來為病患醫病。因此,吾人誠懇地呼籲醫院的經營者或管理者,千萬不要將醫師視為一般上班族,甚至以論件計酬的方式管理。因為門診醫師必須看完所有掛號的病患,才能休息用餐。在手術開刀房的醫護人員,更不能任意休息而延誤緊迫的手術時間。因此,對醫護人員怎麼可以視同一般上班族來管理及斷定其報酬?以上是參訪「醫療典範」後的拙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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