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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副刊】進化論爭議之大結局

2006/01/04 06:00

〈洛杉磯傳真〉

◎王丹

本欄曾兩次介紹過的關於中學是否可以教授挑戰進化論的「智慧設計論」的官司,現在在全美矚目下終於有了判決結果。

美國聯邦法院法官鐘斯(John EJones)去年12月20日對賓夕法尼亞州多佛(Dover)地區教育委員會要求把「智慧設計論」(Intelligent Design)做為生物課必教內容予以拒絕,裁定「智慧設計論」是變相的具有宗教性質的「創造論」(Creationism),教授這樣的理論,其真實動機是宣傳宗教,這違反了憲法中的政教分離的原則。

所謂「智慧設計論」的基本內容,是認為,達爾文的生物進化論並不能充分解釋生命的存在,所以宇宙一定是由一位具有超級智慧和能力的神設計的。值得指出的是,這個法官是2002年由布希任命的共和黨人,而且還是位基督徒,不過他處理案件一向相當超越黨派。儘管布希已經表態支持在學校中教授挑戰進化論的知識,他仍然做出了這個顯然會激怒保守派,並與總統意見相反的判決。這也可以再度讓人看到美國制度中司法獨立的力量。

這份判決也會對美國教育界產生重大影響。前此,美國已經有14個州不反對「智慧設計論」進入教室。去年8月,堪薩斯州教育委員會在新的教學大綱草案中為「智慧設計論」預留空間;11月初,該州教育委員會又以6:4的投票結果通過了新的公立學校科學教學大綱,稱科學界承認為真理的進化論存在「無法解釋的漏洞」,並要求教師們介紹「挑戰進化論的科學學說」。美國最大的科學教師組織──美國科學教學中心表示,這份新的大綱是「美國科學教育的悲哀」。

美國自由派對這種引宗教進入學校的趨勢大力反擊。去年9月中旬,美國38名諾貝爾獎得主聯名發出公開信,支持進化論,呼籲教育界反對將「智慧設計論」列入課本,以免「將科學話題政治化」。這代表美國科學家在這場爭論中的明確表態。在法庭判決後的兩天,美國著名的《科學》(Science)雜誌把以進化論為基礎的研究評為2005年科學研究的最大成果,在正面肯定進化論的同時,也令人矚目地加上一段評論說:「帶有諷刺意味的是,美國社會的某些部分今年也為削弱進化論基本事實的教育而戰。」抨擊「智慧設計論」的意味十分明顯。

而去年12月22日的《紐約時報》針對法庭的判決發表社論指出:關於進化論的文化戰爭還會繼續進行下去,但是如果希望美國的學生能夠在全球經濟體系中具有競爭力,就應當拒絕讓超自然的理論進入科學殿堂。這代表了美國自由派的基本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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