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家庭親子】〈家庭診療室〉是戀人卻不公開 看著別人牽女友手

2013/06/05 06:00

Q:女友漂亮外向,三位追求者中居然選擇我。大三下約會了半年,她的唯一條件是不對外公開我們的戀情,我覺得這樣也好,省掉許多麻煩。但她仍像以前一樣,與其他男生互動親密,毫不掩飾。某次我倆與B君去看電影,她任由B君牽手摟腰,我一人走後面,心中不快。

這類事件發生好幾次,女友堅持這是她與男性、女性朋友表現友好的方式,經過多次爭吵與溝通,我選擇分手,但很受傷,我這麼愛她卻無法修成正果,我什麼地方做錯了?

心理諮商專家/林蕙瑛

A:美麗自然的戀情本該受到世人祝福的,她卻選擇不公開戀情,而且要你遵守此條件。

你明知不妥,感覺怪怪的,卻因愛她而找了個「省掉許多麻煩」的合理化藉口說服自己。然而不公開戀情的另一面就是她不想讓別人知道她有男友,在大眾面前,她還是可以被追求的。

這樣做是沒有尊重你的感覺,而關係本身也不平等,只要有兩三次爭吵,你們的關係就開始破裂,她還是我行我素,就表示她無法滿足於現存的關係中,她還想享受別的男孩對她的愛慕及追求。你當然沒做錯什麼,也不是你不夠好,而是女友的個性不成熟、沒定性,她還不懂得何謂真愛。

她之所以選擇你,除了你對她無限好且很聽話,她理所當然地以為可以操縱你,卻沒想到如此做是多麼地傷人!

感情不是一加一等於二,你付出那麼多,得到的居然是傷害,那是因為你沒有碰對人,所謂「遇人不淑」。不經一事不長一智,以後交異性朋友,不能以貌取人,還是以朋友之誼多交往多了解,合意之人才能放感情,雙方互相尊重平等交往,才能收「付出即得到」之效,享受愛情的豐富與甜蜜。

(家庭、親子間若有任何難解的習題,歡迎讀者將問題email至family@libertytimes.com.tw,主旨上請註明「家庭診療室」,專家林蕙瑛將在版上為各位解答。)

☆藝文新聞不漏接,按讚追蹤粉絲頁
☆更多重要藝文新聞訊息,請上自由藝文網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網友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