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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副刊】【洛杉磯傳真】 王丹 /我對宗教的想像

2016/11/30 06:00

◎王丹

我是一個沒有任何宗教信仰的人,這跟我成長自主張無神論的中共所統治的中國無關,事實上,愈是在那樣精神禁錮的國度,愈容易激發對外在的精神信仰的追求。我之所以沒有宗教信仰,是因為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哪一個宗教,讓我頓悟和感化到願意放下自己的程度。但是我對各個宗教,歷來是抱持敬畏和尊重的態度的,在我的生命中,不僅自己會閱讀與宗教有關的書籍,甚至還曾經建議人生遇到困擾的朋友可以嘗試到宗教中尋求解脫和幫助。在我看來,一個社會,不管有沒有宗教,都不能缺少宗教精神,這樣的宗教精神,包括謙卑,內省,寬容,仁愛,以及內心的平靜等;而這些精神氣質,不僅對於任何個人是正面的能量,對於社會來說,如果能充滿這樣的宗教精神,也是和平與進步的強大支柱。

然而,最近在台灣發生的圍繞同志婚姻法案的社會爭議,讓我對某些宗教的某些方面,開始產生了負面印象,至少,我不會再像過去那樣,一味地,無區分地對宗教抱持尊重了。看到某些保守的教會人士用「允許同性戀結婚,人類就會滅亡」,「同志可以結婚,是不是人就可以跟摩天輪結婚?」等荒誕不經、匪夷所思的離奇理由反對同志婚姻法案;看到他們那種嘴上不說,但是內心覺得自己的信仰才是社會道德的標準,對其他人的那種居高臨下的態度;看到在政教分離已經成為基本的憲政原則的今天,仍舊有教會通過動員組織,散發傳單等方式,大規模介入世俗事務;看到宗教信徒對著空氣用猥褻的動作嘲諷同志族群,我不僅無法發現任何謙卑,內省,寬容和仁愛等宗教精神,反倒有回到了中世紀教會統治人類的時光倒退的感覺。

為什麼會這樣呢?宗教應當是怎樣的?我們如何面對宗教?今天台灣的部分宗教團體的離譜行為,促使我思考上述問題。

首先,做為一個理性的人,我知道現在表現乖張的這些宗教人士,並不能代表各種各樣不同流派的整體宗教界,我並不會因為「護家盟」這類組織的表現就改變我對宗教的整體來說的敬重。但是我認為,一個社會,對於宗教到底期待的是什麼,確實需要我們重新思考。在我看來,也許用英文表達,可以更加準確地進行一個很重要的區分,那就是所謂的「宗教」,到底是religion還是spirit?

做為religion的宗教,更像是一個紀律嚴明的團體,它是發散式的,到處傳播自己的教義,試圖擴大自己的影響,而這個影響的矛頭是外向的,是指向社會的。因此,做為religion的宗教,相對來說比較具有進攻性,比較希望社會按照他們的信仰存在;而做為spirit的宗教,更強調靜下心來面對自己,通過自己做為個人與上帝或者自己信奉的神明所進行的溝通,試圖淨化自己的內心;這樣的宗教是內斂式的,更重視自己的靈魂而不是外界的紛擾。做為religion的宗教,比較重視儀式,秩序和教會內部的階層序列,他們通過一套必須遵守的行為守則來約束信徒,引導信徒;而做為spirit的宗教,是以個人為單位的,他們努力的目標,不是宗教對社會的影響,而是自己是否可以找到內心與宇宙的連結。顯然,前者就是政教合一的基礎;而後者,更符合政教分離的原則。

我還是強調,一個社會,是不能沒有宗教精神的;但是一個現代化的文明社會,不能由任何一個宗教來進行政治和經濟領導。世俗社會當然歡迎宗教,但是做為spirit的宗教,比做為religion的宗教,顯然更能與世俗社會相得益彰,共同推進人類社會的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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