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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親子】隱私權 夫妻攻防戰

2006/12/28 06:00

<物極必反>

管得越緊 老公越說謊

文/蘇怡馨(高雄縣)

老公因為工作的關係,長時間不在家,我也因此養成順手拆閱他信件的習慣,每次看到信用卡帳單的金額不斷的升高,就忍不住提醒他節制花費需要。久了之後,我卻發現不再收到信用卡帳單,原來是他把帳單地址改到工作單位。

偶爾老公回來,想要出去找朋友打牌,但深知我並不喜歡賭博,便說出去買東西、順便找朋友,一去就是好幾個小時,但回家時身上總是染著濃重的菸味,我都會對他發脾氣。

直到有一天,工作單位打電話來找他,才知道他其實已經提早休假,但沒有先回家,才發現當我在干涉他的生活時,同時失去一個誠實的老公。

我花了很多的時間思考我們夫妻之間的感情要如何維繫,才發覺每個人其實都需要一點隱私空間,無論是在金錢、交友、生活上。

現在我們協議好每個月應繳的費用,薪資扣除費用後的剩餘金錢,對方絕對不過問;和朋友出遊時,留在家裡的另一半不會猛打電話追問什麼時候回家;連家裡放置物品的空間,也規劃好個人區域,不會去翻動對方的私人物品。現在,我老公會抱著我說:朋友好羨慕我有一個好老婆!可以自由使用自己的錢,出門不會有人背後遙控,享受獨立的私生活。


說出心中秘密 毀了婚姻

<不該說的就別說>

文/陳素貞(高雄市)

夫妻之間就是有些事說不得,該保留的就讓它永遠沉寂在記憶深處,不再觸及。即使那是天天啃蝕心靈的痛苦回憶,也該隱忍默默承受。以下的實例,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有對夫妻原本過著幸福快樂的恩愛生活。做太太的長久以來受嬌寵,讓她有恃無恐天真的認為丈夫可以不計前嫌全心全意的愛她。於是她按捺不住久藏的心事,將婚前失身的祕密說了出來。不料,先生勃然大怒,在憤怒之下,一時失去理智,口出穢言並摑了太太一巴掌。一樁美滿的婚姻毀於一夕,最後走上離婚路。

好傻的女人,怎忘了「隱私權」是她的保身利器。如果她將心裡的祕密永埋心底,也許痛苦的只是自己,一旦說出具有殺傷力的話,受傷的是兩顆心,夫妻情緣要再復合已不可能,情何以堪啊!

我贊成夫妻間應該擁有隱私權,夫妻相處本來就要互相信任和尊重,別老是咄咄逼人要對方說清楚講明白。留點空間給自己,也為對方預留空間,讓這畝祕密園地終結夫妻間的感情風暴。


不想分享生活 就不要結婚

<不該有隱瞞>

文/藍星星(台北縣)

我本身是學法律的,如果就法律上來說,憲法賦予每個人隱私權,連國家都不能任意侵犯,更何況是配偶。但如果撇開法律來看,我覺得夫妻間的隱私權是應該有所限制的。

夫妻和男女朋友不一樣,既然是要共同長久生活為目標,那就應該建立在互信的基礎上,而過度的隱私權,會阻礙另一半對你認識與瞭解,如此,兩人如何能互信互愛呢?正如同電影史密斯任務,夫妻竟不知對方是殺手?實在無法想像這樣的生活。

其實有時候並不是說不信任對方,或是要去侵害人家隱私,而是出於一種關心或想要瞭解自己所愛的人,如果連想要關心一個人都不行,夫妻又何來互相扶持?

我覺得假若還沒有想和對方分享你生活的全部,那就維持男女朋友,各自仍有獨立的生活;如果一旦踏入婚姻,那就是兩個人的結合,是彼此一體相互依存的。夫妻間的隱私權,我認為要十分限縮。當然,這仍然建立在互愛的兩個人以及雙方同意上,這是一種情感上的要求,於法律上是勉強不來的。


鉅細靡遺查到開誠布公

<大吵之後>

文/董郁琳(台北市)

九年前,與老公認識時,當時倒追他的女生不計其數。

於是在交往的初期,我便扮演著小小偵探的角色,三不五時的查閱他的手機簡訊、通話紀錄、手機帳單、甚至信用卡單的明細。

起初老公不以為意,認為他坦蕩蕩不怕我查。但是久而久之老公對於我的行徑開始不諒解,認為我不信任他,沒有給予他基本的尊重,甚至有幾次大吵了一架。

在幾經溝通之後,我們選擇開誠布公的方式:如果有異性朋友打電話跟他聯絡,他會在事後跟我說,以減低我的疑慮。或是我有異性朋友打電話給我時,我會很大方的在老公面前講電話,不讓雙方面造成誤會。

當期的信用卡帳單如果有異常的高消費時,也能相互告知是消費到哪裡去了,這樣也能彼此控制對方的消費方式及儲蓄習慣。

這樣的方法,我們已經實施五六年之久,之後我們也未曾因此而吵架過。


擁有一片天 別欺瞞

<各取所需>

文/合合(台北市)

我有很多不同類型的朋友,他們夫妻的相處之道,也各異其趣,各有困擾。尤其好友A、B更是南轅北轍。

A說先生每天都打兩三通電話回家查勤,她出門無論遠近都必須先向先生報備,所以連回娘家的機會都沒有。她先生每天也都準時回家,做三餐、打掃屋子、看小孩功課就是她生活的全部,她完全沒有自己的空間。

B卻有自己的秘密基地,光那個空殼就價值超過2,000萬,一踏進門,一屋子高級家具、裝潢,還有一個房間專門放她的名牌包包,她說兒子、女兒也幫忙搬家搬了好幾趟,更離譜的是,這屋子離他們住家不到500公尺。老公到現在還被蒙在鼓裡。她說她與先生關係非常冷漠。她雖然擁有了很多的「隱私」,卻失去了「幸福」的婚姻。

所謂「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將心比心」,我覺得夫妻應該互相尊重對方隱私權,但先決條件是彼此要坦蕩蕩,不惡意欺瞞。只要不妨害婚姻、不妨害家庭,各自擁有自己的天空不是很好嗎?


與其暗查 不如溝通

<適可而止>

文/小小魚(宜蘭市)

基本上,我是認為夫妻間應該有隱私權,彼此有一點私密空間,兩個人相處起來更為自在。

有些太太整天懷疑丈夫是否有外遇,於是常偷偷翻皮夾或是查看簡訊、對話紀錄,心裡有懷疑又不敢開口問明白,往往造成心裡的鬱悶,久而久之也產生對丈夫的不信任。而先生如果發現太太有這些查看舉動,認為太太原來對自己是這麼不信任,夫妻間的問題自然就產生了。

這時,開誠布公的溝通會是最好的方法,對先生表示一下你關心他目前的狀況,詢問他是否有問題可以與你商量,另一半如果感受到你的關心或許就會說出。

即使親密如夫妻,適度的關懷會讓對方感動,可是過度的關心仍可能造成困擾,侵犯隱私也只是表示對對方的不信任和不尊重。我建議夫妻倆可以找個時間坐下來,共同討論彼此最大的權限為何,希望在哪方面對方可以盡量不干涉,而雙方也要在這個範圍內遵守約定,互相給彼此一個自由呼吸的生活空間,相信這對夫妻兩方長久的相處都是很有幫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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