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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副刊】王丹/【洛杉磯傳真】 歷史記憶是一種社會責任

2017/05/10 06:00

◎王丹

每年的「六四」紀念,我都會想做一些事情,記述當年發生了什麼。因為在我看來,為社會歷史留下記憶不僅是個人性的願望,也是一個公民應盡的社會責任。今年,我準備整理一些口述歷史的資料,讓不了解歷史真相的年輕一代,能夠回到當年的場景。而這些資料,說起來還有一段故事。

1989年我參加學生運動以後,被判刑四年,先後關押在秦城監獄和北京市第二監獄。在服刑期間,我想得最多的,就是三件事:第一,如何反思我們在1989年的所作所為?第二,出獄之後,要做哪些事情?第三,要怎樣把八九民運這一筆中國歷史上的寶貴遺產保存下來。關於第三個問題,做為一個歷史系的學生,我首先想到的,就是要做一個口述歷史,要讓當年發生的事情,用文字保存下來,讓後人知道那一年,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

1993年2月我獲得釋放,一直到1995年5月我第二次被捕,其間有兩年的時間我沒有在獄中,我戲稱為「放假」。在這段時間,除了重新聯絡當年的同學,談論如何繼續做一些推進中國民主化的事情以外,我也開始按照原來在獄中的構想,陸續進行了一些口述歷史的工作。當時,對於如何做口述歷史,我完全沒有專業知識,因此沒有一個完整系統的規畫。基本上就是遇到願意公開談論這個問題的人,就跟他們聊一下,在得到他們同意的前提下,用錄音機錄下來。兩年的時間,前前後後也積累了幾十盤錄音帶。而且,完全沒有進行文字的整理。

1995年5月我第二次被捕,我的房間裡面的東西全部被抄走,包括部分的錄音帶。幸好,還有一部分我是放在父母的房間。當時,抄家的人還想搜查我父母的房間。我母親十分勇敢,她守在門口,說什麼不讓公安局的人進去。她說,王丹有什麼問題,你們抄他的房間去;我們沒有問題,你們憑什麼搜查我的房間?!就這樣,保護了不少我放在他們房間的資料,也包括我做的一些口述歷史的錄音帶。在我第二次坐牢的期間,我母親和家人一邊要為我的事情向國際社會呼籲,一邊積極地整理我留下來的資料。後來,大部分文字都是我的家人根據錄音帶整理出來的。應當說,這些珍貴的口述史料能夠問世,應當也有我母親和其他家人的功勞。

1998年4月我被流放到美國,開始進入哈佛大學讀書。之後,我父母和家人幾乎每年都來美國跟我團聚,並陸陸續續地把很多我留在北京家裡的文字資料帶了出來,其中就包括那些口述歷史的文字整理稿。從1998年到現在,將近二十年的時間,我都沒有碰過這些材料。原因是:當初我開始做口述歷史的時候,曾經想採訪一百個「六四」的親歷者,出版一本《「六四」百人談》,我本來還希望能夠繼續這樣的工作,完成一百個人的採訪。但是出國以後,學業和社會事務繁重,無暇進行採訪,一百個人的目標顯然是無法達到了。因此我放棄了整理出書的計畫。

但是現在我想,未來,我也會有太多其他的工作。也許現在是時候了,應當把當年那些口述歷史整理出來,編輯成書了。我的目標很清楚,那就是:歷史記憶和集體記憶,是每一個民族走向未來的重要經驗積累。未來的某一天,社會也許會需要和解,需要寬恕,但是無論多久,一個民族對於過去的事情,都不能遺忘。要做到這點,沒有什麼,比留下原始紀錄更重要的了。對於台灣,對於中國,都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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