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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親子】〈廢核救家園〉日廢核骨牌效應開始 高院首判伊方核電停轉

2017/12/26 06:00

廣島高等法院判決伊方核電3號機組到2018年9月30日前禁止運轉,是高院首次如此判決。(圖片摘自Wikimedia)

文/劉黎兒

Q:我從外電報導看到,日本廣島高等法院在12月中旬判決四國電力所屬的伊方核電3號機組到2018年9月30日前禁止運轉,而且是高院首次如此判決,真的如此嗎?

A:是的,這是非常重大而有決定性的判決,因為日本的司法界保守,高院這次居然反過來駁回一審不停轉的判決,讓日本全國乃至國際震撼。

此案係因廣島以及伊方核電所在的愛媛縣居民,在去年8月以核電廠安全對策有疑問而有產生重大事故危險為由,提出要求禁止伊方核電廠3號機組運轉的假處分聲請,廣島地方法院在今年3月駁回,居民不服而提出抗告。

伊方核電3號機是2015年原子力規制委員會基於新基準安全審查表示「合格」,而於去年8月重啟的;目前3號機從10月起進入大修,預定明年1月重啟運轉,但是高院判決到明年9月都不能轉,停轉的假處分是會立即生效的,四國電力不服而打算抗告,申請停止執行。

這次廣島高院的判決在世界核電史上有非常重大的意義,也將會影響其他正在進行的卅幾個跟核電禁止重啟及停轉的官司,主要原因如下:

1.這次的判決指出日本原子力委員新管制基準的風險評估有問題,基於福島核災後制定的新基準,而審查合格重啟運轉的核電廠,被高等法院層級勒令停轉,伊方核電是首例。

至今日本高院都配合日本政府國策,像是大阪高院曾推翻大津地院對於高濱核電3號和4號機組停機假處分;但這次判決展現日本司法也遇到有良心的法官。

2.這次判決的焦點是集中於天災火山活動帶來的風險,認為熊本縣阿蘇火山離伊方核電只有130公里,噴火爆發時,火碎流、火山灰有可能到達伊方核電,核電廠的所在地點並不適合。

如果火山是核電停轉的原因,則日本所有核電幾乎都在火山旁,因此都應該停轉;尤其是災後首次重啟的鹿兒島九州電力的川內核電廠就在活火山櫻島旁邊,相距50公里,更不適合。

3.居民的控訴是伊方核電廠位於日本最大活斷層的中央構造線斷層帶附近,也在南海海溝震央範圍內,四國電力耐震基準過度藐視地震,發生核災的可能性很大。

4.許多專家都已指出,伊方核電的風險不僅止於火山活動,像是核電廠本身位於日本最為狹長的佐田岬半島,發生核災時,附近狹窄的山路,居民根本無法逃生,而且核電廠本身非常窄小,緊急用的資材無處可放,即使以新基準而言,在安全對策上也非常勉強,高院以「立地不妥」為重點,對今後的核電廠重啟提示了新的觀點。

5.曾經訪台而長年透過司法來尋求廢核的「脫原發(廢核)辯護團全國連絡會」共同代表河合弘之指出,在日本政府以及媒體製造「重啟是迫不得已的」的氣氛下,勒令停轉的判斷非常有意義,日本核電幾乎都在火山活動範圍內,因此期待伊方判決的論理也能讓川內停轉。

6.目前日本共有37件官司在打(訴訟29件、假處分申請8件),川內核電則是要求原子力規制委員會取消適合性審查處分的官司,這次伊方判決將可期待有助於今後核電官司居民方面的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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