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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親子】〈廢核救家園〉美日核能協定 核廢再處理也無解

2018/01/30 06:00

文/劉黎兒

Q:我看外電最近不斷報導在今年7月要到期的美日核能協定,將要自動延長,這有什麼意義嗎?台美核能協定的情況如何?

A:美日核能協定是在1988年7月生效的雙邊條約,也就是確認了日本從美國買核電用的鈾燃料,而且也從美國引進核廢的再處理、資材、機器以及技術等的條約。美國當初為了生產原子彈而搞了大批的鈾濃縮工廠,後來只好對各盟邦國家大量出口反應爐以及鈾燃料,號稱是「核能的和平利用」,但是許多國家如日本、台灣也都曾想要趁機確保製造原子彈的可能。

台灣是不被美國允許的,但是日本卻在美日核能協定中,決定除了購買美國核電設備與鈾燃料之外,同時也得以進行核電的研究開發,甚至還准許日本能從核電的用過燃料棒裡進行抽取鈽的所謂「再處理」,形同承認日本是准核武國家。日本非常珍惜這個地位,也因此日本不想在30年到期前去進行什麼談判來改變現狀。

但是日本現在因為擁有過多的鈽而非常傷腦筋,而且國內已經投入大量資金,也無法真的自己再處理,因此日本各界希望政府應該趁機也要求美國協助日本,面對這麼多無解的超劇毒用過燃料棒,以及過多的鈽。

美日核能協定讓日本動彈不得,造成相當的困境,主要如下:

1.前京都大學的核工學者小出裕章指出,在2012年民進黨野田內閣時,日本曾有20萬人包圍首相官邸,但是野田內閣結果不得不重啟核電,主要就是因為美日核能協定,日本有義務去消費美國鈾燃料等。

2.日本的再處理工廠一直沒搞起來,至今送到英、法等國處理,已經擁有可以做6千顆長崎原子彈的鈽,多達47噸,絕大多數是付出驚人保管費,托英法保管,但兩國都因為居民意識高升或國內法律修法等,不願意繼續代日本保管,成為燙手山芋。日本原本想取得鈽,以維持可能製造核武的狀態,但事實上也不需要這麼多,因此非常頭痛。

3.日本想要自己搞核廢再處理,至今已經投入14兆日圓了,但一事無成;像是跟法國阿海琺合作,從1993年起開始建設六所村再處理設施,原本打算97年竣工的,但工程長期化,一直沒成功,到現在都沒有運轉過,至今已經投入3兆日圓,成為史上造價最高的單體工業設施,卻無法發生作用,而且即使開始運轉,本身也比核電廠更為危險,排放更為劇毒的輻射汙染。

4.日本國內已經花天文數字的預算來搞可以燒鈽的高速衍生爐等;但是過去這30年,世界各國已經證明要再處理核廢搞核燃料的再利用,費用非常驚人,欠缺經濟性,而且非常不安全,日本在前年決定將高速衍生爐「文殊」廢爐,就是核燃料的再利用事業已經出現破綻。

5.日本核電事實上在福島核災後形同停擺,原本56爐,至今也不過重啟4爐,不欠缺核燃料,根本也不需要再處理的特權,因此應該趁機修訂美日核能協定才對。

6.日本是「防止核擴散條約」裡唯一非核武國中,被認可以進行再處理的,條件雖為必須將鈽做和平利用,但是擁有47噸鈽是無法紓解國際的懷疑,也因此日本各界認為應該趁機讓美國提出如何協助日本把鈽繳回,或是美國應該協助日本來解決無解的劇毒用過燃料棒問題,因為日本已經有6萬束用過燃料棒。

台灣雖然沒有再處理問題,但也應該跟美國要求盡到販賣者責任,台灣1萬7千束的劇毒用過燃料棒,讓狹窄而地層新生、多震多斷層的台灣根本無法處理,成為即使廢核也無法面對的沉重,註定要留給子孫的負擔,應該如日本各界一樣,發出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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