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自由副刊】克盡行善誓言的老婦

2007/08/22 06:00

◎文曄

當今社會有許多民間團體,其中主要有財團法人與社團法人,其成立的目的都是要服務社會、造福人群。然而成立財團法人必須有一筆基金做為資金,社團法人則必須有一群意志相同、願望一致的人一同合作,才得以組成。但有位年屆古稀之年的老婦人,基於某些緣故及目的,發願要做善貢獻社會,以完成少女時的心願;卻因缺乏資金、社會人脈不夠,未能依法定手續,申請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只能在地方成立小小的「觀音慈善會」,鄰居親朋或家庭主婦知道她的善心與善行,便會將買菜時省下的幾十元捐出來。就這樣,十元不嫌少、千元不嫌多地接受捐款,一點一滴地累積四方善款。當地方上有人往生,因家貧沒有錢買棺木與支付喪葬費時,她就將平時所累積的善款拿來幫助貧窮的家庭,讓可憐的喪家得以辦理後事。

這位老婦人,父母在她九歲時因故離婚。在父母離婚訴訟時,法院傳她及弟弟到庭,詢問其父母離婚後,姊弟倆要跟父親或母親生活,她大聲地說:「父母都要跟。」結果被庭上法警甩巴掌,說只能在父、母親中選擇一位,哪裡可以說兩人都要跟?因此小小的她忍痛地說:「要跟媽媽生活。」之後便跟著媽媽回到娘家,也就是外公、外婆家。然而當外公看到她們母女倆帶著行李回來時,就知道是因為離婚而被趕回來。在當時保守的民情下,子女離婚被認為是件不可原諒的大事。在極為惱怒與氣憤的情況下,外公順手拿他吸菸所用的「菸吹頭」打媽媽的頭,並把她們母女倆趕出家門。

被外公趕出家門的可憐母女,住宿及三餐完全無以為繼,不但四處流浪居無定所,每天只能找臨時的工作,賺取微薄的薪資以糊三餐,常常過著吃了這一頓不知下一餐在哪的日子。有一次在農曆過年當天,路過一戶有錢人家門口,看到裡面有人將吃剩的食物丟出來,準備餵狗。媽媽看到後就很珍視地將倒出來的食物快快撿起,想給小女兒吃,凶猛的家犬看到自己的食物被人搶奪,正齜牙咧嘴地要撲向撿食物的媽媽,如果不是那戶人家趕快出來制止,媽媽差一點就會被有錢人家的狗咬傷。媽媽冒著生命的危險,撿拾有錢人家吃剩餵狗的食物,要給女兒吃,但女兒認為這跟乞丐一樣,便不想吃,抗拒媽媽的用心良苦。那時媽媽既無奈又生氣地說:「你既然不想吃,就回去跟你父親生活,我就要去『跳港(跳河)』自殺了卻此生。」面對媽媽聲淚俱下的一番話,女兒只好忍辱當臨時的乞丐,吃下媽媽所撿拾的食物。同時心中暗暗立誓,將來長大後若能有所成就,定要懷著「當手中有一碗飯時,也要將半碗分給人家吃」的決心,來幫助需要幫助的人。

這位少女因父母離異,小小年紀的她與媽媽相依為命,過艱困悽慘的日子。其後努力奮鬥漸漸長大成人、結婚成家。其子女雖然都是當今社會的菁英且事業有成,但她老人家仍然不忘早年困苦時的誓言,克盡心力在地方行善,真是令人感佩。●

☆藝文新聞不漏接,按讚追蹤粉絲頁
☆更多重要藝文新聞訊息,請上自由藝文網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網友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