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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副刊】失物的意志

2007/09/11 06:00

◎張維中

有一陣子我常丟戒指。

那時候因為研讀服裝雜誌,發現到配件小物的畫龍點睛之妙,於是就開始試著戴起戒指來。除了自己四處蒐羅以外,身邊的好朋友看見了特殊的款式,也常會買下來當做禮物,選在一些重要的日子裡送給我。可惜我的手指很有主見,不願被束縛,戒指經常莫名其妙地消失。自己買的不見就罷了,偏偏要是別人送的,具備些特殊意義的,就不免感到悵然和抱歉。

一件東西失去了一次是不巧,但同樣的東西連續失去兩次的話,就必須認命,你和它沒有緣份。

我曾經在咖啡館裡被人公然恫嚇而劫走手機,是一次特殊卻驚恐的失去經驗。事後,我媽很好心,決定將她那支和我在同時間一起買的同款手機給我使用。沒想到,有一次搭計程車,手機從褲子口袋裡滑了出來而不自知,竟然就這樣又搞丟了一支要價一萬五千元的手機。

有另一陣子我常丟筆。

雖然早已仰賴電腦輸入了,但總還是習慣帶著一只鉛筆盒,裡面裝著粗細與顏色不同的筆。大概實在是配備太齊全了吧,每當同事和朋友需要用到筆時,很自然地就會向我借。用著用著,彼此的記性都不太好,許多筆就這樣走失了,最後只好再去買一支新的。

筆丟了以後,常有一種狀況是過了很久,同事會忽然問我:「這支筆是你的嗎?」我看了看,很疑惑,因為實在難以分辨。最後對方就會說:「既然不是我的,那應該是你的吧!」我於是只好收下。

戒指不見,大約不會馬上再買一個,但筆對我來說是生活必需品,找不到了,就得立刻去買支新的。結果這下子,看著鉛筆盒裡兩支同款式的筆共處一室,竟然心生愧疚。彷彿是元配前腳才失蹤,我後腳就立刻再娶,現在元配居然回來了,很難以交代似地。

原來有時候和失去的再重逢,不見得是好事。

然而,被我喜歡的可愛的戒指,好寫的筆和漂亮的手機,我相信無論掉在何處,被人撿到了,一定會想要繼續使用下去。

只是,那些在我眼中認定是失蹤的,會不會其實是有著自我的意志,選擇離開我的呢?它們渴求更換另外一種生活的方式,在這座茫茫城市裡,早已和新的對象有了新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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