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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副刊.寫作之道:林榮三文學獎二十週年研討會.論文摘錄.4之4】 蕭亦翔/文學以及文學之外 - 論林榮三文學獎之沿革與其文學史意義(2005-2023)

2024/12/17 05:30

文學以及文學之外 - 論林榮三文學獎之沿革與其文學史意義(2005-2023)文學以及文學之外 - 論林榮三文學獎之沿革與其文學史意義(2005-2023)

◎蕭亦翔

自2005年第一屆林榮三文學獎起,便設有「小品文獎」。此類別限制字數一千字以內,最終取十位不分名次的得獎者。是所有類別中,字數限制最少(新詩獎限制行數),得獎者人數最多的類別。而林榮三文學獎也是三大報文學獎中,第一個設立「小品文」類別的文學獎。

而綜觀歷來小品文獎的評審組成,可以發現自第一回起,小品文獎三審的評審皆與散文獎相同,這樣的情況自2018年第十四屆才改變,第十四屆的評審組成由凌性傑、夏夏、馬翊航、鍾文音、鄭栗兒同樣五位評審擔任初審以及複審之審查,而決審時,則是由和散文獎相同的五位評審(阿盛、封德屏、陳義芝、張瑞芬、鍾怡雯)進行評選。2022年第十八屆時,評審安排再次改變,由五位相同的評審(江鵝、李時雍、房慧真、馬世芳、詹傑)擔任「初、複、決審」三審的委員,亦即這五位評審需自所有稿件中選出最終得獎的十篇作品。

由於台灣的文學獎中鮮少設有小品文獎,因此自開辦以來可以見到評審們對於小品文的「定位」以及「界線」有著不同的態度。而從決審會議紀錄中,大抵可見小品文獎的評審分為兩派看法。第一種為「小品文屬於散文」。持此意見的有愛亞和鍾怡雯等作家。在第六、八屆的決審會議中,愛亞先提及「有很多作者把小品文當做極短篇來寫,甚至連布局、結尾皆有諸多類似,兩者相同之處僅在文字皆少」。 而兩年後,第八屆小品文決審中,愛亞再次強調「另外很多人將小品文等義於極短篇,但正確來說,小品文應屬於短篇散文,因此文章情感真摯與否是得獎的關鍵」。鍾怡雯也提出相同的看法,認為「我的評審標準:第一,質地必須是散文,而非小說」。 而林黛嫚則從評審安排中認為「小品文既然跟散文一起評審,它應該還是屬於散文」。

第二種看法,則在審查時著重於「小品文」中的「小」字,而非文類上的偏向。如莊裕安便在第五、六屆的決審會議中提出,「這些小品文有的可發展成散文或小說,與以往狹義的小品文,如梁實秋、周作人等人的作品不同」,又提及「其實要把小品文變成全民寫作、極短篇,或愛的小故事都無妨,現在應該要讓讀者來開創文類,而非評審來限制文類」。而郭強生也提出類似的看法,說明「發現很多人會把小品文寫成極短篇或是微型小說,我也就把它們歸納進來,但在一千字範圍裡頭要看的就是生命風景,誰能夠在這樣的篇幅內引發我們對於人情或事物產生不同的觀點或想法,就是精采的作品」。

因此,在每次決審皆有五位評審的情況下,對於小品文的定位未必會有統一的看法。有部分評審也曾經於決審會議中提及每位評審小品文定義分歧。不過,或許由於近年台灣對於散文的看法也多有歧見,加上林榮三文學獎小品文評審機制改變,因此近年在小品文的決審會議中,評審的見解少見對於小品文定位上的斟酌,而是給予較大的空間,並且主要著重於如何於較短的字數中,完整地呈現片段。

如房慧真即說明:「小品文在林榮三文學獎中是一個很特殊的文類,它非常難寫,好像在核桃上雕刻。一般覺得它與散文相近,但其實也跟小說有血緣上的關係,小品文要寫得好,需兼具這兩種文類之長。」其他如凌性傑、吳鈞堯也提出類似的看法。故藉由歷屆林榮三文學獎小品文獎的決審會議紀錄視之,對於小品文的框架,或可以稱之為評審標準,已經從對於小品文的各自表述上,轉而更著重於選材、作者性格展現以及文字展現等方面。

文學以及文學之外 - 論林榮三文學獎之沿革與其文學史意義(2005-2023)文學以及文學之外 - 論林榮三文學獎之沿革與其文學史意義(2005-2023)

如果說林榮三文學獎的小品文獎決審會議中,眾多評審著重於小品文界線的討論。那麼從短篇小說獎的會議紀錄中,可以觀察到的是評審對於小說多提及的是「鄉土」二字。如平路(第七屆)、楊照(第七屆、第八屆、第十二屆)、郭強生(第十六屆)等人都提及,林榮三文學獎的小說作品中,可以發現鄉土題材占了多數,或是稱林榮三文學獎的小說有所謂「鄉土文學的傳統」。雖然評審一致觀察到「鄉土文學」的傾向,不過如同小品文的決審會議,對於何為「鄉土」,決審委員也呈現了兩派不同的看法。

首先,部分評審對於「鄉土」,大致上的看法如同字面之意,傾向於理解為「鄉村」、「市井」。如同季季便提出自己曾經撰文寫過〈新鄉土的本體與偽鄉土的弔詭──側看80後台灣小說新世代現象〉一文, 認為林榮三文學獎中的作品,也呈現了「偽鄉土」的情況,所謂的「真鄉土」是「要能夠表現鄉土人物的語言」。 而楊照則提及「新鄉土」中大部分的作品結合了寫實與奇幻,但「寫作者關心鄉土小市民生活的視野,漸漸局限於某些事物」。 從上述的發言可見,季季和楊照對於鄉土文學或是新鄉土的理解,大抵延續1980年代鄉土文學對於「(相對於都市的)鄉土」描寫。

然而另外一部分的評審,則將鄉土文學的範疇擴大。如第五屆的短篇小說決審會議上,東年提出了「重新思考鄉土文學延續」一事,東年認為:「『鄉土』不一定就排斥『都會』,凡是書寫『此地』的生活與感受,都可納入。」陳芳明也在第十二屆的決審會議中提及,「新鄉土或者後鄉土的書寫潮流還沒有過去,新鄉土不同於1970或1980年代的台灣鄉土文學,把城鄉的疆界都突破了。」

從上述梳理可見評審雖然都提出了對於入選作品的觀察,但其實何為「鄉土」,在定義上則有部分的落差。而決審會議發言並非嚴謹之學術論文,本文無意也無法深究評審之觀點以及文學脈絡之適切性。不過進而觀察台灣文學界對於鄉土的相關論述,在林榮三文學獎舉辦前一年,范銘如提出了所謂「輕.鄉土(後改為「後鄉土」)」,並認為本土論述以及地方學、文學獎興起為此種類型書寫誕生的背景。 如此,林榮三文學獎正好是創立於台灣「後鄉土」的風潮之上。而後論者談及新世代、具有代表性的鄉土文學之作家,如楊富閔、陳柏言等作家,也都曾獲得林榮三文學獎。

故林榮三文學獎做為全國性、且2005年以來持續舉辦的文學獎,就時間上而言,或許並不能單純地說,林榮三文學獎直接地造就了台灣小說中鄉土寫作的風潮。而是在台灣創作者投入鄉土寫作的時刻,林榮三文學獎的出現正好給予鄉土文學作品發表之空間,讓新生代創作者的作品得以順利發表。

藉由本節的討論,可以發現林榮三文學獎的決審會議紀錄,一來造就了近二十年來小品文界線的再討論;也給予了創作發表空間與助力,新生代的鄉土文學得以更加蓬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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