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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親子】〈家庭診療室〉妻子與家人為敵 堅持不肯離婚

2010/03/03 06:00

Q︰結婚28年,14年後感情變差,她跟4個小孩也處得不佳,相見如仇人。我一直想挽救,也分析基本道理給她聽,她不接受且吵著要離婚,我一直忍著,她卻得寸進尺鬧個不停。

孩子叫她吃飯,卻換來一句「吃屎」,跟她拿東西吃,也被罵說缺手缺腳、小偷等不雅言詞,連回去照顧我爸媽(有給她薪水),也相處極差,經常大小聲,還威脅老人家說︰「我如果去死,也會拉著大家一起!」等等惡行。

我實在無法忍受了,屢勸不聽,全家人跟她無互動,形同陌生人,他們也支持認同我離婚,但她反而堅持不肯,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辦離婚?

心理諮商專家/林蕙瑛

A︰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夫妻吵鬧從沸騰降到冰點,能吵的都吵過了,已經變得沒有互動了,是很痛苦,但不是全然沒希望,其實可以嘗試在同一屋簷下各過各的生活,看看是否能相安無事。

現在你是處在優勢,是你想離開她,想當年她吵著要離婚,你一再忍耐,也度過了好幾年,現在你及孩子都不想理她,她又處於更年期狀態,她才害怕你們離開她,不肯離婚。因此建議你能跳脫以往相互仇視的模式,以新的方式對待她,可能會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太太的脾氣壞是因為她看許多事及家裡人不順眼,口出不雅之詞,聽的人雖然不悅,但若能體諒她心情不好才出現的「暫時病態」,不與她計較,不對她動怒,依然善待她,如此一來,一個碗敲不響,她吵不起來。

且在人人善待她的情況下,她也會多少收斂她的張牙舞爪。

這個方法若行不通,則表示她的性格大變已成固定,很難共同生活,則各過各的,不必理她,互不干擾。倘若她仍不放過你,繼續吵鬧,則情非得已,你可收集語言暴力的人證物證,向法院訴請離婚。

(家庭、親子間若有任何難解的習題,歡迎讀者將問題email至family@libertytimes.com.tw,主旨上請註明「家庭診療室」,專家林蕙瑛將在版上為各位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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