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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性異言堂】<幸福選擇權>要走就讓他走

2010/05/31 06:00

文/彭樹君

我的朋友Anna說:「每當我覺得心情不優,只要想想自己不是生在中東或北非某些依然把女人當成男人財產的地方,就會立刻覺得幸福起來。」

可不是嗎?說來令人難以置信,在人類已進步到可以參加太空旅行的今天,這個地球上竟然還有那種只用一頭牛就可交換一個女人的國家,所以,能降生在兩性平等受到法律保護的寶島,確實是令人感謝啊!

其實並不很久以前,大約是我們的曾祖母或曾曾祖母那個年代,還沒有「自由戀愛」這個名詞呢!絕大多數的人一生都不知道什麼是愛情,婚配無法自主,全憑長輩決定。現在想想還真荒謬,那時的人多半在結婚當夜才看見自己的另一半,卻得馬上臥倒寬衣解帶,即使對方的長相再噁心也不能奪門而逃,就算對方的個性再卑鄙也要守著他一輩子。喔,天呀,那種除非到死否則無法脫離的綑綁,想來就令人頭皮發麻,換成了我寧可坐牢。

因此,身為現代女性的我們,怎能不感謝自己生得其時又生得其所?

現代女人夠能幹 卻往往栽在愛情上

從各方面來看,女人已經來到有史以來最棒的時代,我們可以接受高等教育,研究各種有趣的學問;可以建立事業滿足個人成就感;可以努力成為女富豪並致力公益;可以到世界各地旅行,拓展視野和生命經驗……和我們的曾祖母或曾曾祖母那個時代的女性相比,我們擁有的是她們做夢都想像不到的自由。

那麼,為什麼還要讓自己栽在一段不快樂的感情裡呢?

「現代女性就敗在衣服和愛情」,這句話真是一針見血。女人早就有能力治理一個國家,或是打造一艘太空船,一旦陷入愛情漩渦時,卻依然很容易沉溺其中而無法自拔。太多聰明的女性在面對愛情的時候都有點弱智。愛情是絕大多數女人共同的罩門。

和錯的人分手 才能創造對的幸福

以前的女人,是別人讓她們不自由。現在的女人,只有自己才能讓自己不自由。

因此,我在這裡疾呼,嘿,姊妹們,既然我們已經來到女性有史以來最棒的時代,那麼也理所當然應該擁有很棒的男女關係,如果一個男人讓妳不快樂,就不需要在那段損傷的關係裡繼續糾纏下去。

如果他的存在對妳來說只是一種消耗,一種拖累。

如果他總是打擊妳的自信,對妳的夢想嗤之以鼻。

如果他不能珍重地對待妳,把妳當成他的唯一。

那麼就算他是全世界最帥的王子,對妳來說又有什麼意義?他不會允許妳擁有自己的宇宙,妳永遠只能是圍繞著他運轉的小行星,可憐兮兮。

所以,要走就讓他走,這真的沒什麼好可惜。

告訴自己,是他失去了妳,那絕對是他此生最大的損失。也提醒自己,和錯的人分手,才能創造對的幸福。

談戀愛不是為了受罪 何必自討苦吃

一個美好的男人會讓妳看見自己的價值,因為他愛的是妳真正的樣子;一段美好的關係會讓妳感覺自在又舒服,而不是充滿了挫折與痛苦。談戀愛又不是為了受罪,沒必要自討苦吃。

所以,真的,要走就讓他走。他走了,妳的世界才會更海闊天空。

至於那個美好的男人究竟會不會出現?嗯,我想,與其癡癡等待一個擁有跑車的男人經過妳的生命,不如用這等待的時間,靠著自己的努力,先去擁有一輛吧!那麼當他出現的時候,妳才能享受偶爾與他並駕其驅、偶爾被他追逐的樂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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