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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親子】〈家庭診療室〉女網友與人同居 說沒展望卻不分手

2010/06/14 06:00

Q:在網路上認識35歲的A女,相談甚歡乃約出來見面,很快地成為情侶。我今年已40歲很想要安定下來,很喜歡A女個性,活潑可愛,大部分在網路上聊天,4個月來一共出來8次,已有親密關係。

她與B君同居3年,據她說是一種沒有未來展望的關係。我們交往時正值她母親生病,她大部分回媽媽家住照顧母親。如今母親病癒,她每天與B君同床共枕,卻一再向我保證他們沒有性關係,所以我們繼續來往。但昨天她發了電子郵件說為了個人好要結束關係,還說一切都是我的錯,我覺得莫名奇妙!

心理諮商專家/林蕙瑛

A:前女友雖然殘忍,無預警地提分手,但她最後所說的話卻是千真萬確,你倆的關係是該結束了,對她而言,應是「玩完了」,而且這樣做的確是對你倆個人是最好的。問題當然不是出在你身上,A女就是看你老實好欺負,分手時還要將你一軍,以減輕自己的罪惡感,將自己的行為合理化。

就你而言,你因為欣賞A女,每一次聊天及見面你都將之浪漫化,尤其有了身體親密關係,你以為兩人之間的心理連結更緊密了,完全沒有覺察到A女只是在平淡的同居關係中,及母親生病的壓力下出來玩玩透透氣罷了。事實上她並沒有準備要離開B君,也不打算與你發展長遠關係。

你自己也有點覺得她的情況很怪,根本就是一隻腳踏兩條船,但你被自己愛情的追求沖昏頭了,總是相信A女的心是向著你的,所以就故意去忽視許多很明顯的徵候。

如果A女與B君關係出了問題,他們倆應共同整治關係。不論是已婚或未婚,身處於感情關係中再去交第三者,造成混亂的三角關係是傷人傷己的行為,不是A女太自私太有心機,就是她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這樣的女孩你還是把她忘了吧!

(家庭、親子間若有任何難解的習題,歡迎讀者將問題email至family@libertytimes.com.tw,主旨上請註明「家庭診療室」,專家林蕙瑛將在版上為各位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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