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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親子】〈家庭診療室〉父親外遇離婚 想給女友名分

2010/07/12 06:00

Q:半年前我才開始與A君戀愛成熟時,爸爸居然拋棄結婚27年的媽媽,搬出去與交往才4個月的女人同居,媽媽受了離婚打擊,整天以淚洗面,家人親戚都很氣父親所為,我也將婚事延後,經常陪伴安慰媽媽。

如今我要結婚了,看在爸爸養育我廿幾年份上,我邀請他與媽媽一起當主婚人,他卻要求女友在喜宴時也要坐首桌,我媽當然不肯,而我準婆婆也生氣。我邀請了爸爸又不讓她來,他可能會翻臉,讓他帶女友來則是大災難,怎麼辦?

心理諮商專家/林蕙瑛

A:爸爸的想法是,既已離婚,他當然可以與女友在公開場合出雙入對,女兒大喜之典,他也想與女友分享此快樂,亦可趁機將女友公開介紹親友認識。他的訴求並沒有錯,但時機不合、場所不對。

爸爸先有外遇後來離婚,的確是傷害了家中每一個人。他想要帶女友出入與家人有關的場合,至少也要等到眾怒平息之後,或者他們已經正式結婚,女友有了合法地位,眾人會比較容易接受。他只為自己及女友著想,完全沒有顧到妳母親會有什麼感覺,更忽視妳的感受。

父親與家人翻臉已經不是第一次了,再翻臉也不是世界末日。妳可以仍然邀請他當主婚人,如果他不想單獨坐在首席,那他可以主持完婚禮就下台走人,妳說改日再與夫婿單獨宴請爸爸與女友以表歉意。倘若他真的翻臉不來主持婚禮,你可以請叔伯代替上台,婚禮過後再去與爸爸講和,畢竟這是妳的婚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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