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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副刊】誰要拆「賴和〈前進〉文學地標」?

2010/08/02 06:00

藝術家把〈前進〉文字縷於鋼牆,做成如冊頁造形之地標物。(陳文發攝)

◎康原

〈前進〉文學地標運用噴霧系統與照明投射裝置,夜間時絢爛有如巨型燈龍。(資料照,記者吳為恭攝)

彰化縣在翁金珠擔任縣長時,做一座入口意象––「賴和〈前進〉文學地標」,設置在由台中進入彰化的縱貫公路與金馬路的交接口處,表達「文學的彰化」的精神,告訴進入彰化的縣民與旅人,台灣新文學的原鄉到了。

文學精神本是一種抽象的理念,卻以一座精神保壘呈現出來。設計者為了呈現「賴和精神」(台灣精神):立足本土、人道關懷、文學領行,其空間布置運用了四根門柱體象徵「新台灣四大族群」,攜手共同架構詮釋台灣精神的三座門框;門的配置角度配合基地主要交通動線,高低錯落,造成各視覺角度的整體景觀;門的表面材質以石材、紅磚為主,以不同表面質感代表四大族群各有特色、各具姿態,造形以台灣傳統巴洛克風格街屋立面門枋,以純化方框做為「門」的形體象徵。

在主題的設計上,以賴和的散文〈前進〉之前後段文之縷文景觀為主。這篇文章是賴和1928年所發表的作品:我們知道1921年台灣文化協會成立,文化協會會員一方面參與政治,一方面創作,可是這樣的一個運動到了1927年的時候,就宣告分裂成左派與右派,而賴和一輩子很少贊成分裂,不管是政治運動或文學運動,他一直認為台灣的群眾沒有分裂的本錢。於是他運用象徵與隱喻寫下了〈前進〉這篇文章,希望分裂的戰友重新站在一起,相互攜手扶持,走過最長最暗的這個夜晚。

藝術家設計時把〈前進〉文字縷文在鋼牆:由排立鋼板組列而成的鋼構體,做成如冊頁造形之地標物。其浮焊字與縷空字縷刻其上,其縷字銅面表面處理具肌理變化,其基座為懷古質感的仿陶質鋪面與石瓦砌面。為了地標景致效果,運用噴霧系統與照明投射裝置,在夜間定時噴水投影,使其絢爛如巨型燈龍。

另外有「足跡」造形燈石:選空曠草皮二處布置以「足跡」造形燈石,置大小不等景石數顆,使具步伐之節奏感,景石中間平面切開對置,是據造形對應關係。中間設有投射燈具,達到夜間造景美感。

最近彰化縣城市觀光處議決:要將此地標拆遷至八卦山上,大佛像右後方的空地上,城觀處向文學諮詢委員會、賴和文教基金會詢問意見,筆者忝為諮詢委員認為不妥,賴和孫子賴悅顏也有意見,諮詢委員們請原設計者陳教授去看拆建的地點,陳教授認為「前進文學地標」量體太大,置放那個地方與場景不符,產生突兀之感。城觀處說有人建議將原設計的書卷造形展開,沿大佛後面山牆置放。如此看來如同圍牆,把書卷折成圍牆對讀書人是一種污辱,也不尊重原設計者。

七月三日台北施並錫教授在彰化藝術館策展「不破章與彰化畫家」的作品展出,台北藝文界組團來彰化看展覽,隨團的有林保華、高為邦等文化界人士,施教授要我導覽彰化,筆者帶台北客人認識八卦山文學步道、乙未抗日史蹟館、與賴和彰化作品之地景介紹,車子開到「賴和〈前進〉文學地標」,談到此地景將被拆除,有台北朋友問我:「誰要拆賴和〈前進〉文學地標」?

七月二十二日,筆者接到民視節目「頭家來開講」主持人謝志偉的電話,問我要拆入口意象的事情,為什都沒有地方人士反映?其實我們都表示反對,但據法律規定,一座公共的地景藝術,只要經過五年,管理單位就可依法拆除或搬遷,因此城觀處說要拆遷是內部開會決定,不需要向任何人說明。這件事據相關人士透露,拆遷工程已經發包,在今年九月就動工,後來我再詢問:「為什麼要拆?這個地方要做什麼建設嗎?」理由是說:「這個地景藝術不美,猶如破銅爛鐵,有礙觀瞻。」這樣的理由難以令人信服,做為一位彰化作家,好不容易看到本地的先賢作家,以其作品立下了公共藝術,幾年後竟然又要被拆除,在此筆者誠心呼籲彰化縣政府,如果沒有必要,請留下「賴和〈前進〉文學地標」,使賴和精神能永遠留存下來。

最後藉用賴和〈吾人〉詩中一句「世間未許強權在,勇士當為義鬥爭」,來與台灣人民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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