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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副刊】礦工的女兒

2010/09/22 06:00

◎庄腳人

早期台灣的主要產業,除了農業以外,就是遍布在北部地區的煤炭礦業。從事採挖煤礦工作的人稱為礦工,礦工需要進入地底數千公尺,工作場所不但狹窄又缺乏光線,空氣也很稀薄,因此工作不但辛苦,也具有極大危險性。礦工採礦時需蹲著搭乘「台車」進入大車坑幹道,新礦坑深度比較淺,舊礦坑則很深,最少也有幾千公尺以上的深度。

煤礦是從大車坑口的地層挖下去,坑道的初段是土砂石,挖到深處就是岩石。繼續挖下去,想找到煤層得先開挖的區域是「卡搭」(日語「カタ」),也就是大車坑的左右分支線,在支線卡搭裡面就有煤層。要挖煤炭必須從其周圍的岩石先挖開,所以經營煤礦業需要有龐大資金。申請礦權得向政府繳一筆為數不少的費用,在挖大車坑之幹道及挖煤炭連帶的岩石時,為了防止岩壁崩落,必須用所謂的「坑木」(大多是用相思樹木)將坑道上方及左右兩側的岩壁撐住。尤其為了礦工進出安全及岩石和煤炭搬運台車及軌道,以至要拖動台車出入坑時的鋼線及「天車」(拖動台車的機械),都需要龐大費用支付。

前面所敘述的是筆者記憶所及中煤礦行業的概略情形。其實在科技尚未如今發達及勞工安全法令不完備的舊時代,在坑內工作的礦工可以說是隨時面臨死亡威脅,例如煤礦坑內可能突然發生淹水、岩石崩塌及因空氣不流通而窒息等災害,在從前時有所聞。因此礦工常活生生地進入坑內,但能否活生生地出來,在當時卻沒有任何保障,只能倚靠天命。所以礦工每天工作若能安全出坑返家,其及家屬都會認為是撿回性命。因此多數礦工一出坑,因高興自己還活著,就會找地方喝燒酒(普通的米酒)放鬆心情。

早期礦工在各行業中,可以說是最艱辛的,生命也最沒有保障。所以當時從事礦工之人,可說是家境極為貧窮,為了餬口才不得已從事該項工作。然而最近筆者在某一宴席場合,經友人介紹認識一位擔任過主任檢察官的年輕女性,說是北部某一礦工的女兒。頓時回憶起早期煤礦公會(資方)與礦工產業公會聯合會(勞方),要訂立「團體協約」時,從事協調及見證的省總工會理事長曾經說出「各位資方老闆的後代子孫有可能會當礦工,而擔任礦工的勞方其後代也可能當老闆。所以彼此都要體念對方的立場,互相忍讓來訂立團體協約」的美言。而那位檢察官竟然是礦工的女兒,得以證明總工會理事長的勸說話語,真的已經實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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