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家庭親子】讓我陪您重遊香港
文/小美
媽媽,我是您的小女兒。在我二十歲正值青春年華的年紀時,我卻因為一場車禍造成右肩粉碎性骨折;當醫生告訢我即使把骨頭接合起來也是殘癈,我如青天霹靂,發瘋似的狂叫,不敢接受這個事實;我想,當時所有急診室的人一定認為我瘋了。
在醫院等了兩天,每個來看過的醫生都說要截肢,只見我淚流滿面的搖搖頭;半夜時,又有一名醫生走進病房,看過我的右手後說:妳還太年輕,我會盡量幫妳把骨頭接合,保留住右手的。隔天早上七點我被推進手術房,只覺得手術房裡好冷、好冷,我的心也好冷。
醒過來後的第一眼,看見媽媽神情憔悴的抱著我痛哭。原來是媽媽第一次出國去香港玩,我就出車禍了;您在香港得知消息,又因為旅行團行程的關係不能先離團,等到您趕回國到醫院時,我已經開了八小時的刀回到恢復室了。
爾後醫生告訴我們手術很順利,但是因為受傷太嚴重,可能仍會造成終身殘癈;我的眼淚又奪眶而出,媽媽也跟著我哭直說:性命保住就好,媽媽會陪妳一輩子的,別擔心了。
開刀後的幾天,我意志消沈,不吃也不喝,甚至把點滴拔掉過好幾次,只要想到我才二十歲,就被醫生宣告殘廢,那我的人生還有什麼意義?簡直不想要再活下去,為什麼不讓我死去呢?為什麼要讓我受這種苦呢?媽媽見我如此難過,也跟著我不吃不喝,甚至告訴我說:如果我想死,那她也不要活了。因為在我最痛苦時,她卻在香港不能陪在我身旁,她說:她這輩子再也不要去香港了。
當那位把我撞傷的人來醫院探望我時,卻被我鮮少罵人的媽媽趕了出去,媽媽說怕我又傷心起來;最後我終於被媽媽深深感動,答應配合著醫護人員的治療。
出院後的七百多個日子,媽媽不畏風雨每天載我去做復健,我的右手從不能動到可以寫字、吃東西,甚至日常生活都可以自己來,連醫生都說真是奇蹟呢!媽媽,我要感謝您,是您給我這個奇蹟的,謝謝您陪我一路走過來。我想告訴您:媽,我愛您,改天,我們母女倆一起重遊香港,好嗎?
網友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