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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親子】〈家庭診療室〉家暴夫不離婚 為了孩子忍著

2011/06/01 06:00

Q︰先生長期酗酒、失業,又拿酒瓶砸我。為了工作及照顧小孩方便,我搬回娘家住,讓父母幫忙照顧,我安心上班。但先生不願跟我離婚,在身旁朋友幫忙之下,我收集了他長期酗酒的證據,以及他酒後暴力的一些證據。

這樣的先生、這樣的生活,已經讓我無法和這個人共同生活下去,可是每當看著孩子,我就會想,還是暫時拖著吧!拖久了,這些有助我離婚爭取撫養權的證據,也可能沒用,我該怎麼辦?該不該離婚?

心理諮商專家/林蕙瑛

A︰酗酒加上家暴的確是婚姻的致命傷,長期失業使得先生自暴自棄,一個已經不愛自己的人當然無法去愛家人,為了自身安全及家庭生計,妳只好自立救濟,搬回娘家,這是目前最明智的做法,但也是別無選擇。

由來信可看出妳不想繼續待在婚姻中,去意已決,但因丈夫不肯離婚,雖有傷害證據在手,妳還是不想循法律途徑離婚,心中還抱著一絲希望,他能戒酒振作,疼愛妻兒,所以還是拖在那兒。

如果妳已經給丈夫多次機會,也幫過他很多忙,而他卻毫無改變或變本加厲,為了妳自己及孩子的安全,還有孩子的人格成長,暫時分居搬到安全溫暖的環境是對的。不妨找雙方朋友做陪,在餐廳談判,表明在分居期間彼此冷靜,並再給先生一次機會先戒酒找工作,個人的生活及心情穩定下來後,才有資格過家庭生活。給他最後一次機會,當然也是為了孩子。

倘若先生不接受和談或說話不算話,未有令妳滿意的表現,則以後復和,可能成為危險的炸彈,亦給孩子更不良的影響。那時妳對他失望至極,到了絕望的地步,為了自己及孩子的將來,妳可以義無反顧地訴請離婚。

(家庭、親子間若有任何難解的習題,歡迎讀者將問題email至family@libertytimes.com.tw,主旨上請註明「家庭診療室」,專家林蕙瑛將在版上為各位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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