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家庭親子】〈看見天使〉在泳池 看見天使
文/朱台翔
快4點鐘時,兩位老師跟小如說著話,一面勸她:「妳才三年級,下一次再挑戰一萬公尺吧。」
以往,敢做這種挑戰的,幾乎都是六年級的孩子;現在小如有這樣的勇氣和鬥志,鼓勵都來不及了,怎麼會說服她不要再游呢?但我知道,如果答應她,就得有老師留下,而所有的老師要照顧小孩放學。
怎麼辦呢?於是我說:「我陪她!」不然,全校都在忙,留我一個閒人幹嘛?
但我實在很不想站在池邊幫她算次數,所以,不如就跟在她後面游。跟著游,就發現,她蛙式夾水的時候,兩條腿並沒有真的靠攏,夾不到水,速度就上不去。好想叫停,好好幫她修正一下基本動作;不過,這種事情老師一定教過一百遍了,她也絕不是不知道,只是現在顧不到那麼多。但要忍住「好為人師」的衝動,真的很難。
這個時候,她勇氣十足,又有毅力,也不怕犯錯,這就是世界上最了不起的事情了;泳技隨時都可以調整,面對挑戰的精神,卻是她一輩子受用不盡的啊。所以,如果有誰在這時候去打斷她的興致,去阻撓她義無反顧的「義行」,我都絕不饒他!
游著、游著,我忽然看到她翻身游仰式,十幾公尺後,又換回蛙式。看來,她累了;我於是又想,誰在這時候想去安慰她、鼓勵她,我也都要和他勢不兩立!然後,我又看見她換了姿勢,不管多憨慢,就是繼續游。
那我能做什麼呢?理所當然的,我可以跟著游。結果就是,我又做了一次自從不再年輕以後就沒有再做過的事:一口氣游了兩千多公尺,一點也沒有停留。
這一天,有一個小孩,儘管只有九歲,一旦做了決定,她就全力以赴、堅持到底。這一天,在那個不起眼的游泳池,我看見天使。
(作者為森林小學校長)
網友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