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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性異言堂】〈單身方程式〉愛 曾經過

2012/03/04 06:00

文/Monica

好友哈肯有天很惆悵地跟我說:「租了8年的舊房子要拆了,不得不搬家。昨晚想到這個,失眠整晚。」

我跟他說:「搬就搬,幹嘛捨不得?你現在好歹是知名旅遊雜誌主編,又不是剛上台北的小夥子,藉機搬到好一點的地方,豈不更好?」

後來他才跟我承認,原來這是他跟初戀女友8年前一起上台北打拚的同居小窩。兩年後,女友走了,他卻不願意搬。即使後來也有交新的女友,但是,初戀女友一直是他心中「不滅的所在」。所以,這個房子也有「不滅的意義」。

他說:「初戀時不懂愛,正因為不懂愛,所以『從未計算』。就因為『從未計算』,所以才放在心裡,是一輩子不會忘記的事情。現在,不得已要搬離這個房子,好像過去和初戀女友的回憶都會一起被拆掉,心裡很難過。」

我不知道男人會這樣,感到很意外。如果是我,是很難「踏進」讓我痛的地方,連「經過」都不想。

如果懂得愛 為她做什麼都願意

哈肯這個多情男子,最近一直用一些浪漫的方法回憶女友。他寫了一篇文章─「陪妳走過一年的花季」,寫得很美。我問他:「這跟你的愛情有關嗎?」

哈肯說:「當然有關!『陪妳走過一年的花季』是一種意象。」他解釋說:「我不愛花,她愛花。我不愛花,卻愛她。因為愛她,所以,願意陪她走過一年的花季。」

他說,剛上台北打拚時,每天忙得要死,也想拚命賺錢!他一心想出人頭地,以為賺到錢以後,就可以帶初戀女友去各地玩。所以,雖然在一起好多年,但兩人卻從來沒有出去旅行的回憶。後來女方提出分手,他才驚覺不是所有事都可以等的!他回憶,初戀女友曾有一次要求一起去看花,但他連這種小要求都沒答應!等到一切已經成定局,為時已晚啊!恐怕會一直後悔下去吧!

他說,如果懂得愛,會陪著愛人做自己不一定喜歡的事情。

他說,如果懂得愛,會幫愛人做即使自己沒把握、即使不方便的事情

他說,如果懂得愛,會從當下的小事情表現。

他說,愛,不是賺大錢或出人頭地以後,才開始表現的。

他用這篇文章來反省他過去的愛情。

我看見了過去我所不知道的,男人的感性,覺得挺開心的。

聽哈肯說著說著,不知道為什麼,我想到我自己的事。

對愛遲鈍 沒發覺愛曾經過

其實我對愛,也是滿遲鈍的個性。愛人、被愛皆是,一點都不敏感。

幾年前,我陪一個男性好朋友從南部工作回來,下了高鐵,他要求我繼續陪他去一家小酒館,跟他幾個客戶朋友應酬。

進去小酒館已經晚上11點半了,進去前,他悄悄對我說:「我不知道今天會到幾點,不過,離開前,請妳務必提醒我,之後我要去藥房幫我外婆買某某藥,她等著要。」

11點半了,藥房還開嗎?我沒來由的替他感到著急。

剛好小酒館附近步行半小時內有通化街夜市,我忍不住跟他說我要離開一下。我匆匆忙忙趕到那家12點才關門的藥房,悄悄的把藥買好,在離開前塞給他。

其實,我從來搞不清楚自己是否愛他。如果哈肯說得對,你會陪你愛的人做自己不一定喜歡的事情;或幫他做自己沒把握、不方便的事情……,那麼,我當時可能愛著他吧!

其實往往我們都不知道「愛,曾經過」。

愛在當下的我們,被生活的忙碌及賺錢的壓力所蒙蔽,魯鈍得不一定知道感情的存在。

或許要等到「愛曾經,過」,「過了」才知道。

不過,樂觀的我,只要擁有愛的記憶,即使在這冷冽的夜晚,心中仍懷有一絲暖意。我也不禁想:「你知道『愛,曾經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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