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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親子】〈廢核救家園〉提高輻污食品基準 快抗議衛生署

2012/07/09 06:00

衛生署大舉放寬輻射劑量容許基準,比世界發生核災暫定的輻射容許量基準還要寬鬆。(法新社)

文/劉黎兒

Q:我有朋友在衛生署工作,她告訴我該署最近突然大舉放寬對輻射污染食品安全基準,讓國人吃比核廢料還要髒6倍以上的食物,這是真的嗎?

A:的確有,衛生署副署長林奏研在署長邱文達出國期間批准公告「食品中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安全容許量標準修正草案」內容以及說明,允許食物含放射性銫134跟銫137的含量居然從原來的370貝克/公斤提高為600貝克/公斤,令人震撼。

衛生署新修訂的基準是比世界發生核災暫定的輻射容許量基準還要寬鬆,好像台灣人已經全部要餓死了,所以只好吃如此超高標準食物。日本在災後採取原本只能用一週10天的核戰或核彈爆炸時的暫定基準,亦即魚肉蔬菜是500貝克/公斤都能在市面上流通、食用,而且大人小孩不分,被世界指斥為殺人的暫定基準。

日本把這種原本只能實施幾天的暫定基準,實施了一年多,國內外批判不斷,認為日本違反國際公約,把原本應該聚集保管的核廢料廣泛地散布在日本全國各地,甚至還以物產展名義拿到台灣等海外銷售;因為國民擔憂孩子承受不了,強烈反映,終於在今年4月1日起改為100貝克/公斤,其實也是災前的1000倍以上的基準,災前日本食物都在0.1貝克/公斤以下。

台灣又沒發生核災,突然把基準放寬到比核戰發生時還寬鬆的基準,甚至放射性鍶-89、釕-103還是1000貝克/公斤,而且但書裡還說,如果台灣真的發生核災的話,還要另外制定暫定基準,亦即還會更為寬鬆的意思,恐怖至極,放射性銫採600貝克/公斤,都已經比核戰基準還寬鬆,等於台灣食物對輻射完全不設防,如果發生核災,那豈不是比核廢料髒幾十倍的食物都要強迫台灣人吃。

衛生署大舉放寬輻射劑量容許基準,難道是台灣人的內臟全部是包了鉛,才不怕體內輻射被曝?還是有什麼利益團體想把日本現在都已經超標不合格的100~600貝克的高濃度污染食品傾銷到台灣來,此項修正案從6月29日公告後,兩個月內沒人抗議就實施了,不阻止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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