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家庭親子】與婆婆不合
夫妻被迫分開住

2006/03/13 06:00

Q:老公愛我,但我與婆婆不和,結婚七年多她對我完全沒好感,也因此到外租屋搬了幾次,直到今年因開銷負擔大,老公帶著兒子搬回家,而我是婆婆早不承認的媳婦就搬回娘家住。

老公偶會來找我,但卻隔週的六、日我才能和兒子出去,平常時間到學校見兒子,公婆就會怒罵老公,他們這種行為令我很看不過,我們只是分居,卻得受他們限制,我一點權利資格也沒有,好煩喔!


心理諮商專家/林蕙瑛

A:很遺憾婆媳已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明明已結婚生子,她還不承認你,而妳似乎也放棄努力建立關係,寧可過著家庭邊緣人的生活,相信對妳、兒子、先生都會感到很累很無奈。除了婆媳問題外,因為經濟問題,和丈夫孩子又沒有住在一起,這是婚姻的警訊,雖然妳和先生一直很恩愛,那是因為你們同住同甘苦,現在他搬回去受母親的照顧,多少會受她影響,而兒子被奶奶照顧,是與被媽媽照顧不同的。

問題的關鍵人物乃是妳先生,看起來他在夾縫中生存壓力很大,其實他是個未長大的孩子,無法自原生家庭中分化出來,一向受制於父母,沒有膽量充分表示自己的需求及感覺,總是被強迫地依照他們的意願去過日子。

你們分居兩地,夫妻無法分享生活瑣事就很難建立微妙緊實的親密感,兒子只能隔週週末及在學校見到媽媽,你們還真忍心剝奪母子親情的時間與空間,使他成為大人鬥爭下的犧牲品,對人格形成大有影響。

盡量想辦法開源節流改善經濟,或者向娘家求援,三個人就算租個小房間也要住在一起,如果可能,暫住娘家也是一個辦法,兒子最好是與母親生活。

當然妳先生若投靠妳家,可能會引起家庭革命,但總是要先有錐心之痛,才能重生,人生目標要看遠,要能為目標而奮鬥,而不是過一天算一天,婚姻才能維持。

☆藝文新聞不漏接,按讚追蹤粉絲頁
☆更多重要藝文新聞訊息,請上自由藝文網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網友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