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兩性異言堂】〈花樣男女〉陌生癡漢頻糾纏 身陷性騷擾威脅

2014/03/18 06:00

文/心理諮商師 周純媛

Q:

我遇到了性騷擾,不知該怎麼辦?雖想報警,但我想警察也不會管,因為我曾經被那男人騷擾半年多,後來叫警察也沒有得到幫助!這個人白天都在睡覺,晚上就出來閒逛找獵物,有一陣子,我因為經常在速食店休息,於是被他盯上,差點被他騙了,後來才知道他是想跟女人發生關係,因為他生理有需要卻不想負責任!他認為全世界的女人都跟他一樣有需要,想要男人!後來我換地方休息,又被他遇到,他又來騷擾我!我沒有其他地方可以躲,該怎麼辦才好?(阿珠)

A:

長期被跟蹤、騷擾,的確是一件讓人很困擾的事情!特別是妳因為工作需求,必須在中途找地方休息,一直被打擾,真的是很困擾。因為不清楚妳受騷擾的程度和狀況,僅能先提供一些自我保護的方式和可諮詢的單位,若對方仍讓妳感覺到不舒服、被威脅,甚至心生恐懼,或許還是要採取必要措施,以免發生無法挽回的憾事。

在事發現場時,如果妳評估自己安全無虞的話,可立即制止對方的行為,向對方明確地表示妳不會接受他的性邀約,若是對方仍不善罷甘休,妳可以蒐證報警,例如:錄音、錄影,或請速食店內的員工或其他客人幫忙作證,這樣警察比較會受理。

最後,提供妳關於性騷擾防治法的相關內容,以及可諮詢之單位,希望對妳有幫助。性騷擾,是指性侵害犯罪外,對他人實施違反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其獲得、喪失或減損與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

二、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視、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

妳的情形似乎屬於公共場所性騷擾,建議還是依法報警或打113婦幼保護中心諮詢專線吧!

(寫信給純媛:panpanqueen@gmail.com)

☆藝文新聞不漏接,按讚追蹤粉絲頁
☆更多重要藝文新聞訊息,請上自由藝文網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網友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