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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副刊】【我注意】 2006年台灣,估計二十四種生物已滅絕

2014/05/06 06:00

◎張亦絢

我對動植物並不十分熱情。這方面最深刻的經驗,不過是小學時種種綠豆以及養蠶寶寶。但是在我出生的木柵地區,從前曾有著大片大片的野地。小時候,我的眼睛幾乎整天都只追著長草與蚱蜢。長大後看到有評論者道,城市充滿感官刺激,遠較鄉村,能使創作者感覺豐沛。我總哼哼哼地大不以為然。雜草堆才繁華呢。

當許多地面鋪上柏油路時,我的感覺是很悽慘的。一下就從「什麼都有的世界」,變成什麼都沒有。泥土可以掘,落葉可以踩,黑色的柏油除了不能玩,還一舉消滅掉我所有的神祕小玩伴──開發,常見的理由是便利。但是生活中的草木除掉後,大家再一起做夢,有天要遠道而去什麼普羅旺斯度田園假,這又便利什麼呢?

不過,真要談生物多樣性,倒也不是為了人類的愉悅,或兒童的快樂天堂。根據2006年的報導,台灣在三十多年間,因為棲地被破壞,至少造成二十四種生物滅絕。有人非常會安慰人,說是雲豹消失了也好,這樣大家會更警惕。雲豹雖不是我的什麼生死之交,我還是很難接受這樣淡泊大度的胸懷。

《生物多樣性公約》的第一條很長,如果挑有意思的來說,它首先要求尊重、保存和維護的,卻不是哪一種生物,而是原住民和地方社區本身「具有與生物多樣性保育相關」的「傳統生活方式」。這樣說來,人類不是命定要與其他生物對決的。與其說我們不夠有新潮的生態平衡觀念,不如說,我們也窘困於對風土歷史與地方文化的失憶。如何成為新新「舊人類」?讓我們不只向前看,也向四面八方,還有後面看吧。

■本專欄每週二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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