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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性異言堂】〈失戀診療室〉致 這段該死的愛情

2015/04/19 06:00

(圖/達志影像)

有些愛情天生體質不良,也許所遇非人,也許時機不對,談著談著,浪漫的粉紅褪了色,轉而淹沒鬱鬱寡歡的深藍裡。走入死巷的愛情,分手,是對彼此都好的選擇。

一巴掌 把自己打醒

文/小影

幻想過許多會與你偶遇的可能,或許是在我家的巷口,也許是在你公司樓下的便當店,又或者是在一個曾經我們都想去的目的地,設計過無數種對白,也推敲著你任何有可能的回應方式,但其實心底有一個小小的聲音在說:「我不想再次與你相遇。」當時分得很痛,情緒裡摻雜著絕大多數的不甘心與背叛感,以及對自己曾經全心全意的付出感到的惋惜與憤怒。呼你一巴掌一直是我最想給你的寒暄方式。

世事似乎真逃不過莫非定律,愈是不想碰見愈是容易發生!我果然像逃不過命運般地碰見了你,沒有彼此虛情假意的問候,沒有冷嘲熱諷的冷言冷語,也沒有真心祝福的大方對白,該送給你的那一巴掌,也還在我手裡。你只是靜靜地望著我,用一種愧疚害怕的眼神,看著這個曾被你背叛的女人;我當然也用餘光看見了她,冷冷地掃了一眼,然後彼此擦肩而過。那一個時空,突然過往的委屈變成一堆問號,哽在我的喉頭,卻一句話也沒能問出口。我不想知道你好不好,也不想知道她哪裡比我好,我只想知道你憑什麼讓我過得不好?

一瞬間的眼神交會,並沒有改變任何事情。我們還是走在相反的道路上,帶著對你藏有的恨意,我努力讓自己過得比原來要好。只是,從今以後,我再也不會去想像我們相遇時的任何情景。

祈禱此生我們不會再見!在情字這條路上,因為遇到你,我才有機會看清楚壞男人到底長得什麼模樣。那一巴掌,我會把自己打醒。

既然不愛了 就分手吧

文/楓秋

「就不愛了啊!沒有為什麼。」真的很佩服小T能如此輕鬆說出這句話。當小T的好友已經超過十年,我從未見他因分手而傷心難過,問他為何可以如此豁達,他總是簡單一句話帶過。

「不愛了」,短短三個字,說得容易,但要真的做到談何容易?還記得初戀時,剛開始愛得死去活來,分手時哭了好幾天,哭到連媽媽都擔心我會做甚麼傻事。那時,小T不解地問我為何要這麼難過?要不是當時我太傷心了,不然必定揍他一拳。

常常在想,為什麼起初如此相愛的兩人,最後還是分手?既然最後都要分道揚鑣,那又為什麼當初兩人會心有靈犀而觸動愛情呢?很多問題總是得不到解答,是運?是命?說不完、理不清。

隨著年紀增長,慢慢地了解到所謂的愛情真諦。因為相愛,所以在一起,沒有特別理由;而不愛了,理所當然就分手,也不需要理由。這就是愛,取決於心的感受。心有所感所以愛,既然心已經沒了感覺,也沒有必要繼續下去,否則只是讓兩人都痛苦。

豁達不容易做到,畢竟用情多深,伴隨的傷也就有多深。但要將「分手」這件事看得多嚴重,卻是自己可以決定的。分手是上天在傳達「這人不適合你」的訊息給你。難過,難免,畢竟種種回憶不是說刪除就能刪除,只是可以想簡單一點:不愛了,分手對誰都好,不是嗎?

有些人 就該永不回頭

文/心扉

面對所愛之人劈腿、花心,那傷心、憤怒是肯定的,但在一連串的情緒過後,要面對的是,你是否還要繼續這段感情?關於這問題的答案,除了要問自己是否還愛著對方,更要觀察對方的態度與想法究竟是如何。

他是否存著罪惡感?是否感到後悔、愧疚?是否真的只是一時的動搖?如果他並不感到抱歉,反而覺得男人三妻四妾自古有之,認為這沒有什麼大不了的;又或者是在妳面前大讚第三者的好,數落妳的不是,不願與妳一起面對這段感情所面臨的困難;又或者是坦言不會與對方斷絕來往,那麼我想,無論妳是否愛他,結束這段感情對妳來說是福不是禍,與其挽回,還不如祝福他永不回頭吧!

他日,就算他希望回到妳的身邊,妳也不該再給他任何機會,否則,妳就會成為他的愛情燈塔,永遠只是等待他的歸來,而他只會在自己落魄、缺乏溫暖的時候想到妳的好、想到妳的柔情、利用妳的善良,只因為,妳愛上的是一個壓根不愛妳的人。

許多事是長痛不如短痛。並不是離不開,而是不想、不願意、不甘心,不想讓第三者稱心如意,決心要與第三者拚個輸贏。殊不知,只有先將壞傢伙放水流,才能迎接更好的下一個,否則,這段感情就會像重複上演的肥皂劇,永遠沒有結束的一天,一輩子就這麼跟他耗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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