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自由副刊】【洛杉磯傳真】如果壞人做過好事

2015/06/03 06:00

◎王丹

有一次在課堂上,我跟學生們討論到對於威權政府的評價問題。這時,有一位中國大陸來的交換生提出了一個問題。他說,如果威權政治的強人統治者曾經做過很多侵犯人權的事情,因此是一個加害者;但是同時,他也以其政治權威,引領國家取得了傲人的經濟成就,因此對於人民和國家來說也是加惠者,那麼,對這樣的領袖人物,應當如何進行歷史評價呢?

他沒有明說,但是我可以猜到,當他提出這樣的問題的時候,腦海中浮現的很有可能是鄧小平、蔣經國、李光耀,這些政治強人的形象,而無可諱言,在這些人統治的時期,中國,台灣,新加坡都確實曾經有過強勁的經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也普遍獲得提高。不錯,他們侵犯人權,是壞人,但是發展經濟,畢竟是好事。所以,他的問題很簡單:如果壞人做過好事,我們要如何評價他?

我覺得這是一個好問題,因為如何評價歷史人物本來就是歷史研究領域中的一個重要問題,也是轉型期前後的社會經常會遇到的重大社會和政治議題,思考這樣的問題,確實有利於我們的思辨訓練。

我認為,對這樣的歷史人物,應當在四個標準的基礎上進行全面評價。

首先,我們應當就事論事。我們不應當因為他曾經犯下侵犯人權的惡行,就矢口否認他也曾經制定或引領過正確的經濟決策,因而推動了經濟發展。我們也不能因為他的統治時期,經濟得到發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普遍提高,就避而不提他在人權、政治等方面犯下的罪行。這些都是歷史的事實,我們就在評價的時候,實事求是地同時呈現出來,這是真相的部分,也是評價的基礎。

其次,人的生命是一種價值,經濟發展也是一種價值,有的時候,不同的價值是會有所衝突的,這正是歷史的複雜之處。那麼,當一個威權統治的的強人戕害了一種價值(例如無辜剝奪人的生命),同時也推動了另一種價值(例如讓人民的生活過得更好),我們要做的,就是給價值排序,看看哪一種價值是我們這個社會更加珍重,更加應當保護的。例如,是人的生命重要,還是人的生活水平重要?當然,這樣的排序結果,需要經過全民的討論取得共識。但是,共識一旦取得,壞人做好事的評價問題就好解決了,比較一下不同價值的排序高低就好了。

第三,這位學生提出的問題裡,有一點是值得商榷的。那就是,做為國家的統治者和領導人,推動經濟發展,算是一種對人民的施惠行為嗎?在我看來,這本來就是統治者應當做的事情,甚至也是有利於他自己統治的事情。換句話說,發展經濟算不得什麼「做了好事」,因為這本來就是他的「分內之事」,我們為什麼要歌頌一個只不過做了「分內之事」的人;相對而言,侵犯人權才是統治者不應當做的事情。

最後,我覺得對於過去的威權領導人而言,要如何去評價,也應當看另一個面向,就是他是否曾經對自己做過的壞事進行懺悔、補救和修正的工作。如果一個曾經做過壞事的統治者在他的晚年,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想盡辦法進行補救,他的歷史評價的分數就可以相對高一些;而如果做過壞事的統治者,儘管他帶領國家發展了經濟,但是對於自己做過的壞事卻完全沒有反省和贖罪,他的歷史評價的分數當然就會低很多。

如果大家同意我的這四個標準,一一來對應,就可以相對容易地處理,對鄧小平、蔣經國和李光耀做出歷史評價的問題了。●

☆藝文新聞不漏接,按讚追蹤粉絲頁
☆更多重要藝文新聞訊息,請上自由藝文網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網友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