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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性異言堂】〈愛的真諦〉不自由寧可分 因為沒那麼愛

2017/05/07 06:00

(圖/Diane)

文/張琴

朋友是以結婚為前提試婚好久的新女性,但向來沒有經濟、婆媳問題的她,最終還是決定和男友分手。她說:「我要的自由,不是想做甚麼就可以做甚麼,而是不想做甚麼就可以不做甚麼。男人和女人想的就是不一樣,比如,累了一天躺在床上,我只想有個人抱抱我,甚麼都不必說,就可以讓我擺脫一天的疲累。可是,男人有男人的需求。有時候我不想愛愛,他卻已經箭在弦上由不得我。就算不是天天都這樣,可我不想做的當下就可以不做,這才是我要的自由。一個人雖然孤單了點,至少我不必對他說抱歉。」

聽完她的「自由論」,我的腦子立刻閃過自己的狀況:每天在外工作了一整天,晚上回到家,有時真的已經餓得前胸貼後背了,但一進門見到等著我煮飯開飯的家人,偶爾也會讓我有連不做飯的自由都沒有的感嘆。雖然,不想做飯的念頭不是天天有,老公也總是會體貼地說:「太累不想做飯嗎?那我們就去外面吃館子啊!」可面對「心愛的家人」,再累也想用最快的速度端出自己的「手路菜」來滿足他們的胃。

有人說,「婚姻是門裡、門外兩樣情」。其實,女孩子有了心上人,就會掏心掏肺地為對方付出,縱使萬般地「不自由」,也會自我解讀成「甜蜜的負擔」。

所以,不論是已婚人妻還是未婚女子,為了心愛的人,再怎麼不自由也甘之如飴,全都因為愛著他呀!若情況不是這樣,那可能真的就是「不自由寧可分」的傷心Ending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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