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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性異言堂】〈紐約性愛檔案〉成為砲友或 女友的關鍵

2017/09/05 06:00

文/喬思琳

他跟她是在四年前一場朋友聚會中認識,兩個人電光火石,當天晚上就一起度過超級激情的夜晚。

回想第一次見面,她說:「我第一次跟他做那檔事時,體會到前所未有的高潮,他的體力非常好,技術也很棒,一個晚上可以做好多次,讓我爽翻天了。」

這對愛玩的男女當年只有二十出頭,正值賀爾蒙旺盛的時期,所以三不五時相約打砲,兩個人的關係就是所謂的「friends with benefit(FWB)」,根據維基字典的解釋就是,「非戀愛或婚姻關係但具有性關係的朋友,其目的主要為雙方解決性慾,並不一定尋求穩定發展,只想保持性愛自由的生活。」

四年來他們從來沒有約過會或是一起出去吃飯,只要一見面就是瘋狂地做愛,辦完事就分道揚鑣。直到有一天,兩人在男方的住處要開始辦事前,突然停電,當時因為天氣很熱,受不了的兩個人跑到附近的餐廳吹冷氣用餐,然後天南地北甚麼都聊,聊得非常盡興,有點驚訝的男生說:「我從來不知道妳這麼聰明有趣。」

「我本來就很聰明。」女方不甘示弱反擊,兩人繼續打情罵俏,男人很紳士地買單,之後握著她的手到公園散步,雖沒有愛愛,卻度過了一個美好的夜晚。

那個晚上讓她重新思考很多事情,一直是她砲友的男生,原來有很多她想要的男人特質,風趣幽默又很紳士,她要的其實不只是一個砲友,而是一個跟她性愛契合、疼她、珍惜她的男朋友。

「這個人我明明就認識四年了,為甚麼我們還只是砲友?」她很懊惱,「如果第一天認識他的那個晚上,我沒馬上跟他發生性關係的話, 我們兩個人的關係是不是完全就不一樣了呢?」

先做愛再做朋友,或是先交往再發生性關係,有的時候愛愛的「順序」是決定妳成為他的「砲友」還是「女朋友」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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