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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性異言堂】〈結婚的理由〉對戀愛沒了興趣 衝動結婚找刺激
文/徐翎
當發現對於愛情我太冷靜時,我衝動地嫁給了他。
無感、冷感、熱情不起來,沒有臉紅心跳,沒有期待失眠,沒有料想不到,就像一個寫好的流程圖,我如此地清楚下一個步驟:他喜歡我了,他刻意出現了,他吃醋在意了,他想吻我了……曖昧不再是曖昧,牽手只是牽手,就連每一段親吻的地點都那麼類似,每一個親密的甜言蜜語都帶著似曾相識的熟悉感,最後戀情也都同樣地猶豫在婚姻之前,然後走上合久必分之路。
交過了幾個男朋友又再度變成孤單之後,好像就連戀情何時要結束我都能準確估算。每一次的失戀後,若是就此斷了桃花,可能我才會想要積極爭取或是把握,偏就身邊總還是有人追求,而那人下一步要做甚麼、下一句會說甚麼,下一個表情、感動,甚至激情,我竟然都知道,都猜得準。
朋友聽到我要跟認識才三個月的他結婚時,著急地問我為甚麼?我說:「嫁給誰都一樣,我害怕了對戀愛這樣心知肚明、索然無趣。趁著我還肯順著這個說著愛我的人,配合他、巴結他、依著他、任由他……,至少再往前走的婚姻之路,對我而言是陌生的,就算可能跌跌撞撞,至少會讓我肯動起來吧!」
一轉眼,這已經是十幾年前的心情了,以現在的流行話語來形容,當時就像是卡在遊戲的某一關,一直重來、一直重來,最後要嘛你放棄不玩,要嘛你破了自己的堅持,終於花錢去買秘笈。
所以我結婚了,理由就是,卡關太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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