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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親子】未成年懷孕 拿掉就好?

2007/03/07 06:00

〈女人法律專線〉提供/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

Q:15歲的書萱的生理期已經遲了兩個月,在男友建議下買了驗孕紙測試,結果呈現陽性反應,兩個人被嚇壞了,而且不知如何是好,不敢讓爸媽發知道這件事情,又想把小孩拿掉,書萱與男友應該怎麼做呢?

律師詳解:

書萱未滿16歲,智慮尚未成熟,在法律上被認為尚不具備對「性」的自主權,因此,書萱的男友與未滿16歲的未成年人性交,雖然是兩情相悅,但仍然觸犯了刑法上所規定的「準強制性交罪」,最高可處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書萱打算實施人工流產拿掉孩子,依優生保健法的規定,未成年人施行人工流產必須徵得法定代理人(即書萱的父母親)的同意,才可以合法進行,因此書萱必須告訴父母親這件事,千萬不可以瞞著父母親偷偷找密醫進行人工流產,以免造成身體上及心理上重大的傷害。

此外,人工流產並不一定是唯一的選擇。尚屬青少年的書萱身心及人格都尚在成長發展階段,尚未臻於成熟,在決定實施人工流產之前,宜事先尋求相關的心理諮商,在充分了解人工流產的意義以及對未來的人生的影響之後,再決定是否要進行人工流產,以免匆促的決定反而造成了心理的傷害。

(婦女朋友有任何法律上的問題,可撥打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提供「女人104免費法律諮詢暨心情協談專線」:02-33933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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