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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親子】〈異同OPEN講〉同婚 到底讓誰不方便

2018/05/07 06:00

文/蔣明白

媒體常以「官大學問大」來反諷一些自以為是且好發議論的官員,最近就又有一個典型的例子。

四月中旬,前法務部長羅瑩雪在水果日報暢談了她對「同婚」的看法,而或許是為了證明自己的開明,所以羅前部長首先就對同志釋出了善意:「我對同性(婚姻)的看法是非常同情他們,因為在以異性婚姻為主的社會活得很辛苦,而且他們不是罪惡、不是問題……」

只是,既然同志不是罪惡、不是問題,那「同志婚姻」又有什麼「問題」呢?羅前部長認為:若因此把整套婚姻制度改掉,就是為了少數人,造成大多數人很不方便,「現在最大的問題是同志不接受自己的不一樣,硬要把自己當成和別人一樣,造成永遠爭執不休。」

如果按照羅前部長的「睿智」見解,那老人家就應該體認到「自己和年輕人不一樣」,而盡量不要出門並搭乘公共運輸工具,因為這樣就不必編列優惠票補助,也不必花錢設置容易引起紛爭的博愛座,何況,老人家過馬路、搭乘公車搖晃不但危險,更會造成所有道路駕駛的負擔,這不正是「為了少數人,造成大多數人很不方便」。

甚至,過去修改民法讓妻子不必冠夫姓、子女可以從母姓,或是推動兩性平等工作法,也統統都是錯誤的決策,因為,女人就應該體認到自己和男人不一樣而「惦惦」生活。

事實上,大多數同志並沒有「不接受自己的不一樣」,而是我們的法律「不接受同志的不一樣」;請問法學素養深厚的羅前部長,「同婚」到底是讓異性戀不方便還是不爽呢?而「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人人,是否並不包括同志族群在內?

(同性戀有哪些難言之隱?異性戀父母又該如何試著理解同志子女?透過gayproudly@hotmail.com此一平台,歡迎異性戀和同性戀,一同公開講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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