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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親子】〈異同OPEN講〉同婚立法 社會不恐同

2018/06/11 06:00

文/蔣明白

5月,是同志族群極為重視的月份,因為:一、1990年的5月17日,世界衛生組織(WHO)公開認定,「同性戀」並不是心性障礙或疾病,因此並不需要矯正或治療;同時,「國際立即行動」等人權組織隨即公布,將5月17日訂定為「國際不再恐同日」,呼籲世人能以平常心看待同志。

二、2017年的5月24日,大法官會議正式通過「同婚釋憲案」,並要求法務部應在兩年內研擬修法,保障同性婚姻;也就是說,至遲一年以後,同性伴侶就可以依照現行民法的規定,歡歡喜喜地到戶政所登記結婚。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由於小英女士在2016年的總統大選前,做出了「我是蔡英文,我支持婚姻平權」的承諾,因此,在今年5月20號的執政兩週年談話中,同志族群非常想知道,蔡總統對於「婚姻平權」,到底會有哪些具體作為?

遺憾的是,在520舉辦的「2018,總統給問嗎?」的網路直播中,蔡總統仍然只對「同婚立法」提出了沒有實質意義的答覆:「行政部門一定會提出方案,交給國會審議。」

至此,同志族群必須再次提醒蔡政府,為了鞏固保守派的選票而一味地拖延同婚立法時程,並不是一種明智的做法,因為挺同婚和反同婚雙方,都會因為「修民法」或「立專法」的不確定性,而失去對執政黨的信心。

甚至,「同婚立法」應該視為是一種「同志正名」的政策,因為,當同性戀和異性戀都享有同樣的婚姻權後,所有的反同人士也就必須接受同志「合法」存在的事實,進而學習如何與同志「平等」共處。

衷心相信唯有「同婚立法」,才能促使台灣社會「不再恐同」!

(同性戀有哪些難言之隱?異性戀父母又該如何試著理解同志子女?透過gayproudly@hotmail.com此一平台,歡迎異性戀和同性戀,一同公開講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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