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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plus.婚姻研究院】性愛訂契約 變負擔

2022/10/14 05:30

圖/達志影像

文/李坤隆

對於相愛的兩個人來說,性愛是其中相當重要的部分;但是隨著相處時間的拉長,彼此對於性愛的需求便可能出現差距,而一般女性對於此又比較難以啟齒,所以無形中也會因此影響到夫妻之間的關係。

我有一個朋友,在高中時期就認識現在的太太,兩個人也一直很順利,即使在戀愛期間也沒有分分合合的問題,在大學畢業不久很自然地走進禮堂,現在算一算,兩人從真正在一起已經超過20年,而他們不過三十幾歲。

這種堅貞的愛情在我們那個年代都很少見,更不用說是現在了;只是,喜新厭舊似乎是人的劣根性,尤其在性愛上,一旦發生了疲乏的現象,那就可能是婚姻的潛在殺手了。

前些日子,我朋友史無前例地和太太簽訂「性愛契約」,其中連做愛的時間都訂得相當清楚,而他當時也頗為得意,似乎這一紙證明就此讓他的性愛生活有了新契機。

殊不知,最近他又來找我,卻顯得十分不高興,細問之下才知道,原來他們所訂的「性愛契約」在幾週之後,已經讓他們夫妻對於性愛更快地疲乏,完全沒有刺激感不說,竟然覺得做愛變成一種彼此的負擔。

現在,他也不敢主動提及要撤銷「性愛契約」,深怕太太誤會他在外面胡作非為,於是幾乎每次都是打鴨子硬上架。

我只是跟他說,性愛是一種氣氛,不是一種形式,原本該是很浪漫的事情,如果把它變成例行公事,早就已經失去意義了。之後,我建議他先挑一個不在表定的時間,然後邀太太到汽車旅館,改變一成不變的公式,然後再由此逐漸順著彼此的需要做調整,最後讓「性愛契約」自動失效。

前幾天,他又來找我說,他終於知道性愛原來是一種默契,只要彼此有心,就不會有喜新厭舊的困擾。我們看著,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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