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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副刊】守舊的訂婚習俗

2007/11/28 06:00

◎文曄

有一對日本著名藝人的婚禮,花費六億日圓,極盡豪華能事。有人說如果能將其幾分之一的錢,拿來做慈善或獎學金,以其社會知名度,可能會帶領風潮進而影響社會,成為良好典範。

從這個訊息,筆者聯想到台灣結婚習俗的變化。台灣早期童養媳婚姻,可說很普遍。目前在市面上很受歡迎的某名牌皮鞋公司董事長,曾經當選第一屆美滿婚姻楷模。這位董事長年齡約七十出頭,但他說與夫人共同生活已七十多年,可說從幼小就在一起。本來他倆就是童養媳婚姻,而能相親相愛有如兄妹,真是可以做為世人楷模。

台灣早期除了童養媳習俗之外,也常可以看見有人拿支既可遮陽擋雨、又可當拐杖的雨傘,到各村莊查詢有沒有要嫁娶的年輕男女,以牽線促成合婚為職業的「媒人」。經過媒人介紹,先探彼此家風,並將八字(生辰日月)寫在紅紙上,放在各自家中神桌,如果雙方家庭經過三天人丁及家畜都平安無事,「媒人」就開始進行聘金「大定」及「小定」、乃至於禮餅種類等細節的詳談。

至於「過定」(訂婚)的若干禮節,例如「掛戒指」(戴戒指)應是由婆婆而非新郎執行,且被「戴戒指」的準新娘要坐在所謂的「高低椅」的高椅子上,雙腳則並攏放在低椅子上。據傳說婆婆要幫新娘戴上戒指之前,會先看準新娘的手紋及腳紋(手紋及腳紋之標準形狀並沒有正確的傳說),如果不中意,就不「戴戒指」,而這樁婚事就破局。

由於早期交通工具不便,所以男方的人要到女方家,可能得費長時間走一段很遠的路,且沿途可能也沒有餐飲店,所以即便這樁婚事沒有結成,總是不能讓人家餓著肚子走遠路回家,「婚事不成禮數仍在」,女方家都會準備餐點招待;而男方也會因婚事不成,不好意思吃到最後一道菜,僅僅略微充飢就離開,並放些錢「貼桌」做為補償,且不打招呼就離開。

現在的婚姻,大多是戀愛結婚,甚至已經懷孕才辦婚事。訂婚雖是由新郎親自幫新娘戴戒指,而新娘也會幫新郎戴上戒指。但很多守舊家庭,在戴戒指儀式時仍依習俗,準備一對高低椅子讓新娘坐。同時,文定喜宴在餐廳大宴賓客,多者數十桌,收取紅包並回贈喜餅。雖然如此,男方家長及新郎與一同來參加訂婚儀式的人,竟也沒有吃到最後一道菜,便依古禮中途不打招呼、默默走出去,還依照習俗放置「貼桌」紅包。真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守舊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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