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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親子】〈親子會客室〉愛的鼓勵 代替責備

2007/12/26 06:00

文/蔡淑芬

前幾天,在大賣場美食街用餐,鄰座有一位小女孩,看起來像幼稚園中班年紀,乖乖坐在位子上吃飯,一會兒,她媽媽大喊:「妹妹,妳腳翹那麼高,妳是女生而且還穿裙子,不是說過了嗎?再這樣我要打下去了喔!」女孩默默聽著媽媽的話,放下腳繼續吃著薯條。

我看了那對母女一眼,腦中不斷思索著,台灣大部分父母師長對於孩子的教導似乎負向言語為先,每當孩子有了大人眼中不當行為時,父母總會先念幾句,甚至先罵一番,言語中總會摻雜威脅口吻。

孩子仍在學習,所以難免會有不當行為,父母師長此時請不要扮演仲裁角色,應以同理心態度,正向思考方式告知孩子合宜行為為何,例如那位媽媽可告訴孩子「妹妹,吃飯的時候腳放哪裡呢?(當孩子做到時)嗯!妳坐得很好喔!」或是「妹妹,吃飯的時候腳放好是禮貌喔!妳看,這樣坐的姿勢很美喔!」事後並與孩子討論用餐禮儀。

另外,告知孩子什麼是男生可做行為、何謂女生可行之事似乎也待商確,用餐禮儀不分男女,並非男孩就可以把腳放在桌上,應一視同仁教導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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