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兩性異言堂】<LeT’s talk>吵架衝動出櫃 打壞母女感情

2008/12/11 06:00

文/KD

KD你好,我是個高中生,在別人眼中,我是乖乖牌、優等生,在一次偶然的機會下,我認識了就讀高職的「她」,跟她在一起,我很開心、很自在,不用擔心是不是會「不符合」我「第一名」的形象,她不會拿一般世間的標準來看我,我好高興。然後,我發現我喜歡上她了,真的好喜歡。然而,最近媽媽發現我手機費比以往貴,竟向電信公司調閱我的通聯記錄,然後發現了我最常傳簡訊、最常打電話的號碼。媽媽在知道「她」的存在之後,要求我不准再跟她聯絡,說她會害我成績不好,我好生氣,跟媽媽吵了好多次架,在某次大吵中我脫口而出說我喜歡她,我媽更生氣,就把我的手機沒收,我好幾次都想要離家出走,卻又不敢,怕被抓回來,但我現在真的很無助,我想要跟她在一起,又不想跟媽媽吵架,請問我應該怎麼辦呢?(花花)

你的櫃子打得太開了,雖然勇敢表達自己是件值得讚賞的事情,但媽媽可能一時沒有辦法接受吧!更何況你才十八歲不到,說難聽點有沒有餓著、有沒有錢用,還是歸媽媽管的。沒有自己獨立的經濟基礎,在這種事上要跟父母抗爭難上加難,很多人都是等到能靠自己生存才開始跟家人談這些事,你現在這樣有點太革命烈士了!

要讓父母親接受是一件需要冷靜以及長期抗戰的大工程,他們說不定會認為你只是把友誼和愛情搞混,要讓家人清楚瞭解你的意志,絕對不是在爭得面紅耳赤的時候衝動出櫃,嘴巴是逞英雄了,但親子關係壞了很不值得!有很多機會可以證明你跟她在一起也能很好,但想必不是這麼隨性地攤在陽光下可以解決的,對現在的你來講,屈服不是最佳選項,善意的白色謊言才是對父母來說最溫柔的方式,資優生跟性向本來就是分開的兩件事,你為了他們當好孩子,但愛誰可是你自己要過的人生啊!

(寫信給KD:talkpotato@gmail.com)

☆藝文新聞不漏接,按讚追蹤粉絲頁
☆更多重要藝文新聞訊息,請上自由藝文網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網友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