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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親子】遇上致命吸引力 第三者以死要脅

2009/02/25 06:00

Q:老公對女人很溫柔,不會亂發脾氣,很有女人緣。幾個月前因車禍,在公司有女同事幫他上藥,而發生一夜情!而A女已結婚,但生性懶惰,每天很晚回家,不喜歡做家事,夫妻感情不好,遂對老公糾纏不清,被A女的老公知情而離婚!

老公不忍心A女無處可住,幫A女租房子、買機車,因老公賺的錢都交給我,沒有錢可給A女,在偶然下被我知道。老公因A女愛花錢(老公節儉,省吃儉用)想和A女分手,A女卻要死要活,說為老公離婚、與女兒分開,怪老公無情,揚言要自我了斷! A女有憂鬱症,該怎麼辦呢?

心理諮商專家/林蕙瑛

A:妳先生在一夜情之後未能立即煞車,到頭來卻成了害人離婚的罪魁禍首,現在想分手,對方又不肯罷休,還需要妻子來替他想辦法。

先生似乎都把責任怪在別人身上,他自己的選擇在哪裡?他可以做決定,而他也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也就是說他必須停止婚外情,回到婚姻中。

A女婚姻好不好,其實不關妳先生之事,離婚後的生活也不應由妳先生負責,他的所作所為一直讓A女覺得他是愛她、肯照顧她的,所以才會繼續向他要錢。如果妳先生願意視她為朋友,則你們夫婦可以好好與她談,每個家庭有自己的開銷及財務管理,除了金錢外,生活中有困難可以來家裡談,大家商量。

最大的問題還是在於妳先生,A女的生命是操在她自己手中,不是在妳先生手上。她有憂鬱症就該就醫服藥,並尋得家人支持,一個心理不健康,情感及生活均想依賴他人的人是很難維持長久關係的,因此妳先生不應自責、心軟或擔起所有的責任,但他得面對現實,以合理的態度及言行將男女關係轉化為朋友關係,然後再漸漸淡掉,A女在自助人助之後,也該去追求她自己的幸福。

(家庭、親子間若有任何難解的習題,歡迎讀者將問題email至family@libertytimes.com.tw,主旨上請註明「家庭診療室」,專家林蕙瑛將在版上為各位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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