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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親子】〈家庭診療室〉想再生老三 丈夫以離婚來拒絕

2009/06/17 06:00

Q︰30歲時嫁給大我15歲的老公,目前老大5歲、老二3歲,我好想再生一個女兒,先生聽了居然暴跳如雷,說兩個恰恰好。再跟他提一次,他說寧可離婚也不要有老三。當然我知道他很辛苦,他非常愛孩子,寧可改成兼職工作,大部分時間在家帶小孩,讓我能全力當我的企業主管。

我建議他回去上全職,我們可以請專職保母在家帶3個小孩,他說又沒有經濟壓力,在家享受兩子天倫樂是愉快的。請問該如何改變他的心意?

心理諮商專家/林蕙瑛

A︰妳無法改變丈夫的心意,除非他自己想改變。來函未說明白為何想生第3個,若是想要女兒,也不見得一定會是女的,何況妳有兩個兒子,以後娶媳婦就有半個女兒相陪。

如果妳都無法說服自己生第3個,又如何能讓先生了解妳的想法與需求呢?先生則是言行一致,他結婚晚,有了孩子非常高興,視若珍寶,想要親自陪伴教養,而且自得其樂,他主內而讓妳主外,顯示出他支持妻子愛家人,妳有以他為榮為傲嗎?

照顧幼兒是很辛苦的,除了三餐餵食外,還要有品質的陪伴他們,言行之間就是身教言教,是要花許多時間心力及體力的,妳若再生一個嬰兒,他又得從頭帶起,他必然覺得太累,也怕傷害了照顧老大老二的生活品質,畢竟50出頭的人了,也要留點時間及體力給自己及夫妻互動。

妳一定覺得失望及遺憾,只是丈夫已經把話說得很明白了,再生小孩有可能破壞目前和諧婚姻、幸福家庭,甚至毀掉婚姻,妳總不能為了自己的欲求而犧牲掉丈夫的快樂。他愛孩子如命,絕不肯讓保母帶3個小孩,他很滿意目前的婚姻與家庭生活,妳是否也該惜福,享受每一分鐘的幸福快樂?

(家庭、親子間若有任何難解的習題,歡迎讀者將問題email至family@libertytimes.com.tw,主旨上請註明「家庭診療室」,專家林蕙瑛將在版上為各位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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