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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性異言堂】<分手哲學>好朋友宣言

2009/09/06 06:00

文/王士旗

好朋友凱特和男朋友分手,分手的理由簡單來說是個性不合。她喜歡簡單的愛情,他喜歡風風雨雨,於是他腳踏兩條船。

分手後不到一個星期,男的回來找凱特,說想復合,希望她給他一個重新追求的機會。

凱特說,跟他只能當朋友。

於是他們變成了凱特所謂的「朋友」,男的每天都打電話來問候她。

「妳想騙誰呀?你們還是在談戀愛嘛!」我笑說。

「我們現在只是朋友,我有明白地跟他說。」凱特很堅持她的好朋友宣言。

「好朋友會每天擔心妳有沒有平安回家嗎?妳每天接他電話,難道沒有一點喜悅?」我問。

「也許他對朋友很好。」

我記得國中時戀愛告吹,心中總是會有一個問號,分手後的感情去哪了?難道我們連朋友都做不成了嗎?那時候我以為「分手後還能維持友情」是很高尚的境界。

出社會後,有過職場戀情告吹,朋友當過第三者,還有人婚外情,愛情千奇百怪,我們也飛越千山,然後明白,分手後的「好朋友宣言」根本是假話。

「以後我們還是朋友,有事可以聯絡我。」他分手時對你說。

然而你根本不會再聯絡他,怕聯絡時的尷尬,怕他誤會你想復合,也怕他想跟你復合,更怕自己又陷進去。

分手後各奔前程珍重再見,是常態,也是事實!

那些口口聲聲說可以跟舊情人做朋友的,都在騙人!難道不會有一刻他的溫柔、她的寂寞又把你們湊成一對?你們的友情太曖昧了,別人看都覺得你們的愛情不過是「過去式與未來式」,遲早會再續情緣。

分手後,我們不用刻意做朋友,這才是成熟的!

因為我們明白,我們曾經愛過,但愛走了,我們該各走各的了。我們無法做情人,也無法做朋友,我們因為「個性不合」分手,也會因為「個性不合」而做不成朋友。

「好朋友宣言」是用來婉拒對方的藉口,不然就是捨不得的那一個人提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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