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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親子】〈家庭診療室〉想接濟外遇母女 又怕傷害到老婆

2009/11/02 06:00

Q:12年前發生婚外情,老婆原諒我,我也離開外遇及所生的女兒。最近跟女兒媽媽取得聯絡,未再婚一直守著女兒,得知11歲女兒功課好也很乖。媽媽薪水被服務的補習班東扣西扣所剩不多,女兒體貼回收資源換取微薄零用錢,交營養午餐費。

我對這樣的情況感到心酸痛苦,至今還是非常愛女兒的媽,想提供生活費與安家費,也想與女兒相認。不過我心裡很矛盾,是否要誠實的跟老婆說這一切,如果不說而自己默默的做,是不是又背叛婚姻、背叛家庭呢?

心理諮商專家/林蕙瑛

A:婚外情的後遺症對你身邊相關人士的殺傷力不小,宜小心處理。俗話說得好,眼不見為淨,但是一旦看到懂事乖巧的私生女,再想逃避或遺忘眼前的一切是不可能了。

孤兒院或震災餘生的小孩我們都可以捐錢認養,何況是自己的親骨肉,一個逐漸成長,潛能正在發展的小女孩,你光有同情心還不夠,基本上理應負擔孩子的生活費及教育費,才是盡到做父親的責任。

既然妻子原諒你的婚外情及私生女,兩人重修舊好,這12年來你的表現必然令她滿意,你只能將對外遇對象的愛藏在心底,老實地告訴妻子,只是要盡為人父的責任,也希望與女兒相認,保證絕不會與其母死灰復燃。妻子必然很擔心,但她若真愛你,也不忍攔阻骨肉之情。因此為了取得她的信任及賦予安全感,你可請求她與你同進同出處理此事。

徵得妻子同意後,也得徵求女兒母親的同意。也許她不願你與女兒相認,也不肯接收金錢幫助,那就得靠你們夫妻盡量與她溝通了。一定得先由母親口中告訴女兒相認之事,讓她有心理準備,千萬不可自己貿然去相認,以免女兒反彈造成反效果。

(家庭、親子間若有任何難解的習題,歡迎讀者將問題email至family@libertytimes.com.tw,主旨上請註明「家庭診療室」,專家林蕙瑛將在版上為各位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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