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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親子】〈徵文大拼盤〉親屬扶養報稅 搶人喔

2010/06/13 06:00

圖/陳佳蕙

報稅的季節過了,親友間搶人報扶養減免的情形也許暫告一段落,那麼不妨及早規畫,來年報稅別再發生不愉快!

圖/陳佳蕙

〈姊姊很不爽〉感覺不被尊重 姊妹心存芥蒂

文/藍天白雲(台中市)

公婆從以前到現在都是由大伯報扶養親屬。先生排行老么,出生於超級傳統家庭的他相當有孔融讓梨的精神,再加上大伯任職上市公司薪資較高,稅也較多,身為基礎公務員的二伯和先生從來都沒有意見。所以到了報稅季節,是不可能上演搶人鬧翻天事件的。

出狀況的是我,自從知道娘家父母也可以納入先生的扶養親屬後,以及娘家哥哥的收入剛好屬於不用繳稅的範圍,於是便商請娘家父母親讓我們報扶養,如此一來便可將先生公司已先扣繳的稅再退一筆錢回來,這筆錢還可給父母當零用錢,在經濟不景氣的情況下不無小補。

當初因已知自己姊姊家是屬外幣收入,在台灣無所得,不用報稅。所以在沒有告知姊姊的情況下,就直接將娘家父母列入扶養親屬。事後姊姊「非常震驚」也讓她耿耿於懷了一整年。兩人也從此有了芥蒂,也減少了互動,那段日子真是噩夢啊!她覺得身為大姊不被尊重,我覺得我的好意不被諒解,真是冤枉啊!

不過白花花的鈔票拿在老人家的手中,那綻放的笑容讓我被怨,死也甘心。

〈絕不退讓〉明明沒出錢 卻又要講權利

文/蘇菲雅(台中縣)

公公早逝,外子為了幫父親盡孝,不僅聘請了外傭,也與叔伯們一起出錢出力照顧祖父母。幾年前叔叔生意困難,拿不出孝親費,這當然增加了伯父與我家的負擔,不過,基於親情考量,大家還是接了下來。

每到申報所得稅,祖父母一定是由叔叔申報,伯父因已退休,不用再申報所得稅。而叔叔不出孝親費的幾年,祖父母便由叔叔的兒子也就是外子的堂弟申報。有一年,我將祖父母列入扶養親屬,由於申報時附上了詳細的扶養證明,想當然爾,是由我家申請成功,但叔叔還拿著堂弟的補稅單要我們看著辦。我們當然知道這不合理,但外子不想引起爭端,便自己摸摸鼻子拿補稅單去繳錢了事。這時外子不免感嘆,出錢出力有義務,報稅省錢時人家卻要講權利。

去年叔叔說過這次祖父母要讓我們列入扶養,但我們還是遇上重覆申報的問題。而這次我就不再退讓了,我們家實際出錢出力,總不能連報個所得稅也不行吧。

〈姊弟反目〉 沒拿到退稅金 紅包也不包

文/思微兒 (台中市)

去年申報綜合所得稅時,我們各自經過試算之後,決定爸爸由姐姐來列為申報的扶養親屬。不過依照家中「重男輕女」的觀念,總認為老爸理所當然應該給兒子列報為扶養人來節稅,所以姐姐跟弟弟說好,收到退稅金之後會再拿給他。

結果姐姐報完稅之後,收到的不是退稅金,反而是補稅通知單。她還得要補繳約三千元的納稅額,後來姐姐一直忘記跟弟弟說明這個狀況。

今年過年,姐姐的兒子沒有拿到舅舅發的壓歲錢,感覺很悶的姐姐直接打電話去「質問」弟弟怎麼可以獨漏她家的孩子呢?弟弟給的答案是「忘記了」。

後來弟弟來我家時,我把姐姐還得要補稅的事情告訴他,他也「啊」一聲後,沒多說什麼,但是卻在隔天拿了兩個紅包,要我轉交給姐姐,說是給外甥的壓歲錢。

姐姐要我將紅包原封不動地退還給弟弟,還語帶哽咽地跟我說:「他其實可以直接問我,幹嘛來陰的?這樣算什麼手足啊?」沒想到為了報稅一事,竟弄得「姊弟反目」!弟弟一定不知道他這種「一筆抵一筆」的做法,讓姐姐有多麼寒心哪!

〈誰也不用爭〉退稅全歸父母 皆大歡喜

文/joyce(新竹縣)

每到報稅季節,父母親都很開心。因為不管給哪位子女報稅,都可以拿到實用現金,就看哪個子女可以給得最高最划算。

我們家的做法很簡單。每逢報稅時,父母親就是給總所得最高,人口數最少者申報較有利。我們家有五兄弟,我排行老四,眷屬數三人,先試算要繳多少錢,再把父母親如果給我們申報,可以退多少錢,兩者相加,就是我們每年報稅要給父母親的錢。

我覺得這樣很公平。雖然父母親給我們申報,但實質好處並沒有落入我們口袋,而是直接回饋給父母親。這樣兄弟間大家都沒話說,父母親也樂得有外快可賺,何樂而不為。

〈退稅不私吞〉直接溝通 誰划算誰報

文/愛咪(台北市)

往年婆婆的所得稅扶養親屬權利,好像理所當然的是由我先生的大哥來申報,十幾年下來,我們也從沒說過什麼。

這二年大伯因自行創業加上投資失利後,便有一段時間在家工作,再加上大嫂是免稅的小學教師,估計應該不會需要申報所得稅。經過詢問婆婆的個人意願後,婆婆說他要將扶養權交給尚未結婚且與她同住的二伯來報扶養親屬。

我在幾經思考後,主動打電話給二伯,告訴他因為所得稅率的關係,如果由我們夫妻來申報婆婆為扶養親屬,應該可以少繳約一萬多元的所得稅,我可以將二伯多繳的部分補貼給他,然後再將少繳的錢直接拿給婆婆用。

二伯聽了直接就說沒問題,讓我直接將少繳的錢拿給婆婆就好了,如此一來,又可以增加給婆婆的零用錢,又不傷和氣,真是一舉二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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