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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親子】〈親人36計〉媽媽得了精神病

2010/10/18 06:00

文/呂政達

她媽媽在她8歲時第一次發作,她記得很清楚,後來診斷為「精神分裂症」。

從那時起,她的人生路便大不同了。別人的人生階段是用求學、找工作、結婚或生子來標記的,她的人生轉彎,卻處處註記著媽媽的病:第一次發作、復發、第一次住院、轉院等等。

她出國念書時,對媽媽滿是歉意。她回想起出國前,算算搬過13次家。住一陣子,房東就會來要他們搬走,多半都是受不了她媽媽的緣故。媽媽常會在半夜起來走動,用力敲房門,坐在陽台上吼叫,和死去多年的爸爸和親人講話。

所以,當有男人喜歡她,要和她結婚時,她確實猶豫了許久。結婚前那個男人顯然低估了丈母娘有精神病的狀況,或者應該說,這個男人是被想婚的念頭沖昏了頭。但沒多久,男人就開始抱怨,藉故不讓她媽媽來,後來這個嫌隙開始破壞到婚姻的品質。我知道她離了婚,但我並不確定原因,她總請我原諒她不想再去講這段,只有回說起丈夫:「他受不了社會的壓力。」然而,她始終認為,做為妻子,她的婚姻也是失敗的。

因為媽媽的病,從小起,她就常帶媽媽上精神科求診,得知精神分裂症常會「隔代遺傳」,輪到她自己選擇要不要生小孩時,她首先想到的就是:孩子會不會也得到這個病?她的孩子是在帶著上一代的病症的陰影下出生,雖然發展看來正常,她仍避免地會想起這個可能,搞得她自己好像也罹患了精神病狀。這樣的一個女兒、妻子和媽媽回顧自我生命時說,她的每個人生階段都失敗了。

對於她,我想送給她心理學家艾瑞克森在談論瑞典電影《野草莓》的結語:「似乎在每個階段都做錯了的人,走出錯誤並且確定他其實每個發展階段都走對了。」對於這樣的女性生命史,當她這樣誠實的展開回顧時,人生路的一切都走對了。

【獻計】

陪伴生病的媽媽,雖然形成了有形的負擔,卻也造就了她肯真心替別人著想的性格,其中的得與失,僅看一段短暫的人生階段,可能還無法做出正確的評量。

她可以試著定期給自己寫一封信,更長期的掌握自己對人生流變的感受。這樣開始吧:「親愛的我,我媽媽病了,但我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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